宝莫股份(00247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22日 20:06:26 中财网
原标题:宝莫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下午14:30
2.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624号26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李宁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8,568,99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10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6,703,33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80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65,66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048%。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97,554,130股,占出席会议全部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04%;
反对 1,014,867股,占出席会议全部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部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571%;
反对1,014,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242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449,330股,占出席会议全部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41%;
反对 1,119,667股,占出席会议全部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5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1557%;
反对1,119,6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844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97,554,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704%;
反对1,01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29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571%;
反对1,014,8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242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97,449,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641%;
反对1,119,6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35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1557%;
反对1,119,6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844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97,449,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641%;
反对1,119,6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35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5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1557%;
反对1,119,6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844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97,522,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383%;
反对1,046,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61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0681%;
反对1,046,4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931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97,522,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383%;
反对1,046,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61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0681%;
反对1,046,4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931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八)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97,440,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53%;
反对1,119,6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359%;
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6907%;
反对1,119,6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8443%;
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50%。

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九)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交易对手签署股权回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97,431,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456%;
反对1,137,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54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1829%;
反对1,137,8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817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交易对手签署股权回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陶旭城
(1)、总表决情况:
同意96,877,13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2836%;
(2)、中小股东总投票情况:
同意179,10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729%; 表决结果:选举陶旭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冉卫东
(1)、总表决情况:
同意96,877,13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2836%;
(2)、中小股东总投票情况:
同意179,10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729%; 表决结果:选举冉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鼎
(1)、总表决情况:
同意96,877,13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2836%;
(2)、中小股东总投票情况:
同意179,10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729%; 表决结果:选举李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文莉
(1)、总表决情况:
同意96,877,13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2836%;
(2)、中小股东总投票情况:
同意179,10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729%; 表决结果:选举冉文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罗雅心
(1)、总表决情况:
同意96,877,13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2836%;
(2)、中小股东总投票情况:
同意179,10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729%; 表决结果:选举罗雅心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伟名
(1)、总表决情况:
同意96,877,13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2836%;
(2)、中小股东总投票情况:
同意179,10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729%; 表决结果:选举王伟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雁
(1)、总表决情况:
同意96,877,13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2836%;
(2)、中小股东总投票情况:
同意179,10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729%; 表决结果:选举王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候选人詹桂宝
(1)、总表决情况:
同意96,877,13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2836%;
(2)、中小股东总投票情况:
同意179,10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729%; 表决结果:选举詹桂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独立董事候选人鲁文华
(1)、总表决情况:
同意96,877,13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2836%;
(2)、中小股东总投票情况:
同意179,10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729%; 表决结果:选举鲁文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二)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刘东
(1)、总表决情况:
同意96,877,13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2836%;
(2)、中小股东总投票情况:
同意179,10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728%; 表决结果:选举刘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衡珩
(1)、总表决情况:
同意96,877,13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2836%;
(2)、中小股东总投票情况:
同意179,10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728%; 表决结果:选举衡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陆晓东
(1)、总表决情况:
同意96,877,13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2836%;
(2)、中小股东总投票情况:
同意179,10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5728%; 表决结果:选举陆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涉及特别决议的提案表决情况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同意的股数为97,522,5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98.9383%,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涉及关联交易提案的表决回避情况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交易对手签署股权回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构成关联共同投资事项,但不存在关联股东以及应回避表决的情形,关联关系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 2022年 8月 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之“二、交易对方及关联主体的基本情况”。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张有为律师、赵旋羽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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