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002250):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22日 20:11:19 中财网
原标题:联化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13时30分
2、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世纪大道3号黄岩耀达酒店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萍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721,0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8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9,926,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270%;参加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44,647,3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450%(其中,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390,4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915%)。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股份(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44,647,382244,489,08299.9353%121,9000.0498%36,4000.0149%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股份(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44,647,382244,489,08299.9353%121,9000.0498%36,4000.0149%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股份(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44,647,382244,489,08299.9353%121,9000.0498%36,4000.0149%
4、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股份(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44,647,382244,489,08299.9353%121,9000.0498%36,4000.0149%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股份(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44,647,382244,525,48299.9502%121,9000.0498%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5,268,5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386%,反对票 121,900 股,弃权票 0 股。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股份(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44,647,382244,225,48299.8275%385,5000.1576%36,4000.014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4,968,5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732%,反对票 385,500 股,弃权票 36,400 股。

7、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股份(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44,647,382239,787,92898.0137%4,859,4531.9863%1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531,00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8%,反对票 4,859,453 股,弃权票 1 股。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股份(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44,647,382244,563,18299.9656%84,2000.0344%0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5,306,2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80%,反对票 84,200 股,弃权票 0 股。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与其附件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股份(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44,647,382239,433,62397.8689%5,213,7592.1311%0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股份(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44,647,382239,471,42397.8843%5,175,9592.1157%0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股份(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44,647,382244,563,08299.9655%84,3000.0345%0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股份(股)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244,647,382239,433,72397.8689%5,213,6592.1311%0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郭斌律师、韩金熹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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