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普瑞(002399):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22日 20:11:19 中财网
原标题:海普瑞: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002399 2024-036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海普瑞 公告编号: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
公司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31号兰赫美特酒店二楼宴会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会秘书钱风奇
6、召开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035)。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5
其中: A股股东人数4
H股股东人数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81,373,003
其中: 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68,816,779
H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556,224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0.0678%
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本公司有表 其中: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2121%
H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本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855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A股股东人数1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267,931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2227%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15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84,640,934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0.290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A股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1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267,931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2227%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序 号审议议案股份 类别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 股份数同意 反对 弃权 议 案 是 否 通 过
    股数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 权股份数 的比例股数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 权股份数 的比例股数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 权股份数 的比例 
1《2023年 度董事会 工作报 告》总计884,640,934873,269,63498.7146%4,121,8000.4659%7,249,5000.8195%
  其 中: A股 中小 投资 者3,267,9313,238,13199.0881%29,8000.9119%00.0000% 
  A股872,084,710872,054,91099.9966%29,8000.0034%00.0000% 
  H股12,556,2241,214,7249.6743%4,092,00032.5894%7,249,50057.7363% 
2《2023年 度监事会 工作报 告》总计884,640,934873,269,63498.7146%4,121,8000.4659%7,249,5000.8195%
  其 中: A股 中小 投资 者3,267,9313,238,13199.0881%29,8000.9119%00.0000% 
  A股872,084,710872,054,91099.9966%29,8000.0034%00.0000% 
  H股12,556,2241,214,7249.6743%4,092,00032.5894%7,249,50057.7363% 
3《2023年 年度报 告》及其 摘要、H 股《2023 年业绩公 告》、H 股《2023 年年度报 告》、 《2023年 企业管治 报告》、 《2023年 度环境、 社会及管 治报告》总计884,640,934873,325,63498.7209%4,065,8000.4596%7,249,5000.8195%
  其 中: A股 中小 投资 者3,267,9313,238,13199.0881%29,8000.9119%00.0000% 
  A股872,084,710872,054,91099.9966%29,8000.0034%00.0000% 
  H股12,556,2241,270,72410.1203%4,036,00032.1434%7,249,50057.7363% 
总计 884,640,934 873,325,634 98.7209% 4,065,800 0.4596% 7,249,500 0.8195%
  其 中: A股 中小 投资 者3,267,9313,238,13199.0881%29,8000.9119%00.0000% 
  A股872,084,710872,054,91099.9966%29,8000.0034%00.0000% 
  H股12,556,2241,270,72410.1203%4,036,00032.1434%7,249,50057.7363% 
5《2023年 度利润分 配预案》总计884,640,934873,350,13498.7237%11,290,8001.2763%00.0000%
  其 中: A股 中小 投资 者3,267,9313,238,13199.0881%29,8000.9119%00.0000% 
  A股872,084,710872,054,91099.9966%29,8000.0034%00.0000% 
  H股12,556,2241,295,22410.3154%11,261,00089.6846%00.0000% 
6《关于使 用自有资 金购买理 财产品及 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 案》总计884,640,934872,483,91298.6258%12,157,0221.3742%00.0000%
  其 中: A股 中小 投资 者3,267,9312,859,40887.4990%408,52312.5010%00.0000% 
  A股872,084,710871,676,18799.9532%408,5230.0468%00.0000% 
  H股12,556,224807,7256.4329%11,748,49993.5671%00.0000% 
7《关于 2024年度 向银行申 请授信额 度暨提供 担保的议 案》总计884,640,934872,966,83498.6804%11,674,1001.3196%00.0000%
  其 中: A股 中小 投资 者3,267,9312,882,83188.2158%385,10011.7842%00.0000% 
  A股872,084,710871,699,61099.9558%385,1000.0442%00.0000% 
  H股12,556,2241,267,22410.0924%11,289,00089.9076%00.0000% 
8《未来三 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 回报规 划》总计884,640,934873,367,63498.7257%11,273,3001.2743%00.0000%
  其 中: A股 中小 投资 者3,267,9313,255,63199.6236%12,3000.3764%00.0000% 
  A股872,084,710872,072,41099.9986%12,3000.0014%00.0000% 
H股 12,556,224 1,295,224 10.3154% 11,261,000 89.6846% 0 0.0000%
9《关于续 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 议案》总计884,640,934873,350,13498.7237%4,065,8000.4596%7,225,0000.8167%
  其 中: A股 中小 投资 者3,267,9313,238,13199.0881%29,8000.9119%00.0000% 
  A股872,084,710872,054,91099.9966%29,8000.0034%00.0000% 
  H股12,556,2241,295,22410.3154%4,036,00032.1434%7,225,00057.5412% 
其中第6、7、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肖惠娟、吴晓丹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