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纺标(87175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22日 20:45:44 中财网
原标题:天纺标: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1753 证券简称:天纺标 公告编号:2024-057
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葛传兵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9,528,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8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董事于克祥因工作冲突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5.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两位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组 织编写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528,50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王殿禄、李姝、岳殿民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殿禄)》(公告编号:2024-034)、《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姝)》(公告编号:2024-035)、《2023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岳殿民)》(公告编号:2024-03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528,50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监事会组 织编写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528,50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公司对2023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梳理,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528,50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的经营目标与计划,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528,50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2023年的 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 《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 03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528,50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和经营需求,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00,274,826.2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3,572,706.70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81,404,368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8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5,072,545.344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528,50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顺利完成,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材料; (2)授权董事会负责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办理本次权 益分派相关事宜; (3)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528,50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1.议案内容: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经核查,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4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528,50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 行业薪酬水平,制订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编号:2024-04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528,50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 例
(七)关于公司2023年年 度权益分派的议案382,000100%00%00%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权 益分派相关事宜的 议案382,000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婉君、王瑾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天纺标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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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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