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能电力(870299):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870299 证券简称: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025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年 5月 1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90,755,654.0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1,495,193.78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6.11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0,109,2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2.219528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43906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21953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99757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 5月 2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5月 3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 5月 29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5月 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 201号 联系人:翟宁 电话:025-52160162 传真:025-52160285 六、备查文件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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