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叶(00081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4-28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22日14:00在公 司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2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21人,代表公司股 份 186,658,1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2825%。其中: 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人,代表股份 157,403,8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4768%;参加网络 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29,254,3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3.8057%。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出席情况: 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9人出席本次会议,代表股份 81,342,5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581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委派窦 方旭律师、曹治林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会议由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 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372,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71%;反对28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15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372,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71%;反对28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15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372,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71%;反对28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15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372,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71%;反对28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15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361,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0%;反对2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1300%;弃权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045,8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52%;反对24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2982%;弃权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5%。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预 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陕西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70,463,95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29%;反对285,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 份的0.16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148,35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5638%;反对285,4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436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 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敞口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348,1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39%;反对3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16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1,032,5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89%;反对3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38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窦方旭 曹治林 3.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本 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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