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展鹏科技(603488):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时间:2024年05月23日 16:36:05 中财网
原标题:展鹏科技: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351号),具体内容如下: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关于首发募投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将全部 2017年首发募投项目进行结项或者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电梯一体化控制系统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分别仅 49.15 万元、313.01 万元、48.18 万元,投资进度分别为 1.12%、6.52%、1.08%。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发募集资金总额比例超过70%。

请公司:(1)以表格形式列示公司上市以来,报告期内终止的募投项目历年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入金额、建设进度、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等;(2)结合问题(1)以及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安排、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等,说明首发募投项目经变更和多次延期后,至项目终止时仍然进展缓慢的具体原因,并进一步说明前期项目论证是否充分,相关决策是否审慎,是否对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了全面评估,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3)对于报告期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前期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列示相关资金的具体用途、支付时间及金额,说明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支付或变相支付给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发表意见。请保荐机构进行逐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值准备 879.29 万元,核销“新能源汽车换电系统项目模具及开发费用”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1129.63 万元。往期年报显示,2021 年,公司对“汽车配件模具”项目新增投入1302.43 万元,并在当期减少同样金额,公司未在年报中说明具体原因。2022 年,公司对“新能源汽车换电系统项目设备”项目新增投入金额1392.57 万元,并于当年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公司就“新能源汽车换电系统项目模具及开发费用”对应的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1129.63 万元,计提减值后该项资产账面价值仅73.89 万元,2023 年,公司处置该项资产仅获得48.63 万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项目自立项以来的具体建设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各年度投入金额、形成的各类相关资产及减值、核销情况等,并说明项目建设中是否涉及关联采购;(2)补充披露公司对项目所涉在建工程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迹象出现时点的判断及依据,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和结论,说明于 2022 年将期内新增大额资金投入的项目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并结合减值计提的情况说明前期在建工程确认是否真实、准确;(3)分项列示上述项目所涉资产的处置情况,包括处置价格、交易对方、处置时点、定价依据,并说明低价处置相关资产的原因,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4)公司新投入项目短期内发生大额减值,公司于次年即核销相关资产并低价处置,请公司结合上述情况说明管理层在项目立项时的决策是否科学审慎,前期公告是否对于项目推进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揭示。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2)发表意见。

3.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3.04 亿元,同比增长35.78%,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达2223.05万元,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23.05 万元。报告期末,公司所购买的券商理财未到期余额为3.9 亿元,私募基金未到期余额为1073 万元,但公司在年报第20 页中未披露“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私募基金投资情况”等,仅勾选“不适用”。

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产品类型、风险类别、投资期限、购买金额、是否包含高风险理财产品及相应风险控制措施;(2)说明是否持有远期合约、期货等衍生金融工具,如有,请详细披露持有的产品名称、风险类别、投资金额等具体信息,如无,请说明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准确;(3)核实年度报告第 20 页中披露内容是否准确,如否,请进行补充披露并自查中是否存在其他类似错漏。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2)发表意见。

4.关于毛利率。公司主营电梯门系统等,主要产品包括电梯门机和层门装置。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03 亿元,同比基本持平,但主要产品毛利率降幅较大。分产品来看,报告期内,电梯门机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6.97%,毛利率同比减少 6.44 个百分点,层门装置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31%,毛利率同比减少13.23 个百分点。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绩表现、主要产品的竞争优势等情况,说明 2023 年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以及后续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5. 关于应收票据。2021-2023 年,公司银行承兑票据期末余额分别为4939.51 万元、7985.28 万元、5722.85 万元,银行承兑票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分别为0 元、0 元、7299 万元。截至2023 年12月31 日,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中未终止确认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余额为3884.78 万元,同比增长101.88%,应收款项融资金额为1000.52 万元,同比下降53.20%。

请公司:(1)核实以前年度期末是否存在银行承兑票据背书或贴现,并结合公司结算政策、票据支付金额等,说明本年度银行承兑票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大幅提升的具体原因;(2)分类列示未终止确认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余额的具体构成情况,并结合报告期内客户信用情况变化及承兑人信用等级情况,说明报告期末上述应收票据余额大幅增加及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大幅下降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年度报告是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重要参考,请公司认真严肃对待年度报告的编制,避免出现低级错误,请年审会计师勤勉履职,自查审计报告中是否存在披露不准确、不谨慎之处,并同步作出更正。”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并予以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