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环能(300425):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时间:2024年05月23日 16:55:50 中财网
原标题:中建环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 5月 27日(星期一)。

2、本次归属激励对象人数:149人。

3、本次归属数量:597.2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88%。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为 484.78万股,其余 112.5万股转为高管锁定股。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149名激励对象办理 597.2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2年 5月 16日公司召开了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占本激励计 划授出权益 数量的比例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日股 本总额比例
佟庆远总裁78.003.92%0.12%
叶鹏副总裁60.003.02%0.09%
杨巍副总裁、财务总监60.003.02%0.09%
吕志国副总裁30.001.51%0.04%
肖左才原副总裁54.002.72%0.08%
王哲晓副总裁、董事会秘 书60.003.02%0.09%
中层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骨干员工 (共 145人)1,482.0074.55%2.19% 
预留164.008.25%0.24% 
合计1,988.00100.00%2.94% 
注: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归属安排

 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预留 起 24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 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 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日内;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 计划的有效期内,如关于不可归属期间的有关规定 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预 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3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预 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3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起 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预 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60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3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
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14%,且高于对标企业 75分 位值水平; 以 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础,2022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 低于 15.30%,且高于对标企业 75分位值水平; 2022年经济增加值改善值大于零。
第二个归属期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14%,且高于对标企业 75分 位值水平; 以 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础,202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 低于 15.30%,且高于对标企业 75分位值水平; 2023年经济增加值改善值大于零。
第三个归属期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14%,且高于对标企业 75分 位值水平; 以 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础,2024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 低于 15.30%,且高于对标企业 75分位值水平; 2024年经济增加值改善值大于零。
注:1、上述“净资产收益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相关考核指标均以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
考核等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100%100%8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执行。

(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11日,公司收到北京中建启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127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5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2年10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8、2024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占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 数量的比例占首次授予 日股本总额 比例
佟庆远总裁78.004.28%0.12%
叶鹏副总裁60.003.29%0.09%
杨巍副总裁、财务总监60.003.29%0.09%
吕志国副总裁30.001.64%0.04%
肖左才原副总裁54.002.96%0.08%
王哲晓副总裁、董事会秘书60.003.29%0.09%
中层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骨干员工 (共 145人)1,482.0081.25%2.19% 
首次授予合计1,824.00100.00%2.7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2)以上激励对象不包括中建环能的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激励对象个人原因引起的权益数量变动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由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9名激励对象因本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5,200股由公司作废。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51人调整为149人,本次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5,972,800股。

2、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引起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变动 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675,708,7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5元。

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完成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675,708,7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7元。

鉴于此,公司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3.12元/股调整为3.008元/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无差异。

二、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三分之一。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年 5月 16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4年 5月 16日至 2025年 5月 15日。关于本次归属条
序号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 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 属,并作废失效。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满足该项归属条件。
2(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 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该项归属条件。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 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 归属,并作废失效。 
3(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 均满足该项归属条件。
4(四)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年-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 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第 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 不低于 8.14%,且高于对标企业 75分位值水平;以 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础,2022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 率不低于 15.30%,且高于对标企业 75分位值水平; 2022年经济增加值改善值大于零。 注:1、上述“净资产收益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相关 考核指标均以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 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若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 司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重大资产重组等影响净利 润、净资产等的事项,应在计算考核结果时剔除该事项的 影响; 2、“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在年度考 核过程中行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 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 时剔除或更换样本;公司 2022年度净资产 收益率为 8.56%,高于 同行业 75分位值 7.46%;公司 2022年度 营业收入相比 2020年 复合增长率为 17.66%, 高于同行业 75分位值 13.74%;经济增加值改 善值 564.40万元,公司 2022年度业绩情况满 足该项归属条件。

 3、“经济增加值”指从税后营业净利润中扣除包括股权和 债务的全部投入资本成本后的所得;经济增加值的计算公 式为:经济增加值=税后营业净利润-资本总成本。其中资 本总成本根据国有股东对于债权资本、股权资本等的最低 回报要求计算。“经济增加值改善值”为经济增加值较上 一年度的增长值;经济增加值改善值的计算公式为:经济 增加值改善值=本期经济增加值-上期经济增加值。 
5(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 关制度实施,依据归属前最近一次考核结果确认归属 系数。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称 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考核等级。 个人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归属比例为 100%;个人考 核为基本称职的,归属比例为 80%;个人考核为不称 职的,归属比例为 0%。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 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数量=个人当年计划 归属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 中,140人 2022年度个 人考核结果为优秀或 称职,9人 2022年度个 人考核结果为基本称 职,均满足归属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等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2年 5月 16日
(二)可归属人数:149人。

(三)可归属数量:5,972,800股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3.008元/股

姓名职务本次归属前已 获授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数 量本次可归属 限制性股票 数量本次归属数量 占已获授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 的比例
佟庆远董事长、总裁78.0026.001/3
叶鹏副总裁60.0020.001/3
杨巍副总裁、财务总监60.0020.001/3
吕志国副总裁30.0010.001/3
肖左才原副总裁54.0018.001/3
王哲晓副总裁、董事会秘书60.0020.001/3
陈建忠副总裁45.0015.001/3
黄伟彬副总裁45.0015.001/3
中层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骨干员 工(共 141人)1,378.80453.28考核结果为优 秀或称职的归 属 1/3,基本称 职的归属 1/3 的 80% 
合计1,810.80597.28- 
注:1、上表中人员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符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未包含因离职等原因而不符合归属条件的人员。

2、上表列示职务及高管人员与已披露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是: (1) 2022年 12月 2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陈建忠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2) 2023年 7月 1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黄伟彬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3) 2023年 8月 2日,经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增补佟庆远先生为公司董事,选举佟庆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4) 2024年 4月 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肖左才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肖左才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职务。

综上所述,公司对陈建忠先生、黄伟彬先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单独列示,并对佟庆远先生、肖左才先生职务进行调整。

3、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同时鉴于肖左才先生已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其预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额转为锁定。故上述激励对象中的公司现任(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合计144.00万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为31.50万股,其余112.50万股转为高管锁定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归属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 5月 27日。

2、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597.2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88%。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为 484.78万股,112.5万股转为高管锁定股。

3、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骨干员工的,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无其他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限售和转让限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 民币5,972,800.00元,资本 681,681,586.00元。本 ,股本增至人民币681,68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 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 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 结构的影响出具了信会 计划首次授 经审验,截 认购款合计 积(资本溢 变更后, ,586元。 司深圳分公 类限制性股 流动资金。 响  
本次归属前 本次变动 (股)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 (%)   
   股份数量 (股)
2,467,479.000.371,125,000.003,592,479.00
2,467,479.000.371,125,000.003,592,479.00
673,241,307.0099.634,847,800.00678,089,107.00
675,708,786.001005,972,800.00681,681,586.00
注: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597.28万股,约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88%,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为484.78万股,其余112.50万股为高管锁定股。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7,570.8786万股增加至68,168.1586万股,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将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符合归属标准,满足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归属条件,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49名激励对象办理597.2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九、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及《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1、《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归属申请表》;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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