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002110):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23日 18:36:49 中财网
原标题:三钢闽光: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4-032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3日下午15时在福建省
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大数据中心六楼第六会议
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
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下同)共37人,代表股份1,510,982,627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2,451,576,238股)的61.633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484,539,8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55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
代表股份26,442,8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86%。

(2)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
同)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36人,代表
股份124,654,2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451,576,238股)的
5.084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4人,代表股份
98,211,3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061%。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投资者32人,代表股份26,442,8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786%。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采用现场方式或网络视频方式
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
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公司 3位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作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对其在2023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会议情况、发表相关意见的情况、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
工作、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等履职情况向股东大会进行了
报告。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批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508,312,12999.8233%
反对2,460,0480.1628%
弃权210,4500.0139%

2.审议批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508,588,87599.8416%
反对2,183,3020.1445%
弃权210,4500.0139%

3.审议批准《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508,588,87599.8416%
反对2,183,3020.1445%
弃权210,4500.0139%

4.审议批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意见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508,793,12599.8551%122,464,70198.2435%
反对2,189,5020.1449%2,189,5021.7565%
弃权00.0000%00.0000%

5.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投资计划(草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508,794,32599.8552%
反对2,183,3020.1445%
弃权5,0000.0003%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意见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509,621,77599.9099%123,293,35198.9083%
反对1,150,4020.0762%1,150,4020.9229%
弃权210,4500.0139%210,4500.1688%

7.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508,587,67599.8415%
反对2,183,3020.1445%
弃权211,6500.0140%

8.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数

代表股份数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代表股份数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同意1,509,847,22599.9249%123,518,80199.0892%
反对1,130,4020.0748%1,130,4020.9068%
弃权5,0000.0003%5,0000.0040%
9.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2023年修订)>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意见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1,509,847,22599.9249%
反对1,130,4020.0748%
弃权5,0000.000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根据投票表决结果,获得已经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蔡钟山律师、陈禄生律师出
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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