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股份(000887):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23日 19:00:59 中财网
原标题:中鼎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5月 23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23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4年 5月 16日(星期四)
3、召开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迎松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5人,代表股份 659,707,7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11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532,738,6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46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2人,代表股份 126,969,1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644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4人,代表股份 127,006,4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64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37,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2人,代表股份 126,969,1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6445%。

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1.00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612,5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6%;反对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2%。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911,2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50%;反对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8%。

提案 2.00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612,5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6%;反对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2%。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911,2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50%;反对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8%。

提案 3.00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612,5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6%;反对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2%。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911,2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50%;反对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8%。

提案 4.00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706,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004,9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5.00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612,5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6%;反对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2%。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911,2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50%;反对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8%。

提案 6.00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612,5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6%;反对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2%。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911,2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50%;反对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8%。

提案 7.00 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004,9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关联股东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权股份数 532,701,321股。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004,9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8.00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612,5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56%;反对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2%。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911,2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50%;反对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8%。

提案 9.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2,782,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186%;反对 26,925,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081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80,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7999%;反对 26,925,4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0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10.00 关于申请 2024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681,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26,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979,8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1%;反对 26,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9%;弃权 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11.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706,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004,9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12.00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9,537,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268%;反对 30,170,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573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836,4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2453%;反对 30,170,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754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13.0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706,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004,9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1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3,604,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748%;反对 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6%;弃权 6,093,2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36%。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902,9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1943%;反对 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1%;弃权 6,093,2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976%。

提案 1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706,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004,9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16.00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提案 16.01 《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2,807,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8908%;反对 46,899,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109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106,5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0728%;反对 46,899,9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927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16.02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2,807,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8908%;反对 46,899,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109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106,5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0728%;反对 46,899,9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927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17.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706,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004,9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18.00 关于监事 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9,706,2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004,9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反对 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束晓俊 方娟
3、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5月 24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