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重工(300569):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时间:2024年05月23日 19:05:57 中财网
原标题:天能重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4-029 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
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郑旭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持有本公司股份 109,729,6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73%)的股东郑旭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453,4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

近期,公司收到股东郑旭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目前,郑旭先生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 2,0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超过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郑旭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建业路**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 5月 22日  
股票简称天能重工股票代码300569
变动类型 (可多 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2,045.002.00  
合 计2,045.002.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09,729,68710.7389,279,6878.7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7,432,4222.686,982,4220.68
有限售条件股份82,297,2658.0582,297,2658.05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郑旭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8)。截至 2024年 5月 23日,郑旭先生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4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次减 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郑旭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 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郑旭先生严格履行了关于 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情况
(一)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郑旭大宗交易2024年 5月 22日4.62元/股2,045.002.00%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郑旭合计持有股份109,729,68710.7389,279,6878.7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7,432,4222.686,982,4220.68
 有限售条件股份82,297,2658.0582,297,2658.05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郑旭先生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郑旭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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