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科技(002459):“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债券代码:127089 ?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 转股起止日期:2024年 1月 24日至 2029年 7月 17日 ? 调整前转股价格:38.78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38.22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 5月 30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4号)同意,公司于 2023年 7月 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9,603,077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960,307,700.00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33,848,025.97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年 7月 24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110003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896,030.77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年 8月 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晶澳转债”,债券代码“127089”。 根据有关规定和《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 2024年 1月 24日至 2029年 7月 17日,初始转股价格为38.78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历次对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自“晶澳转债”发行 2023年 7月 18日至 2023年 10月 10日期间,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宜,公司总股本增加,“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3年 10月 18日起由 38.78元/股调整为 38.74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月 16日披露的《关于“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7)。 2、自 2023年 10月 11日至 2024年 3月 31日期间,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及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减少,“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4年 4月 2日起由 38.74元/股调整为38.78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日披露的《关于“晶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约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1 0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1 0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1 0 派送现金股利:P =P-D 1 0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P-D+A×k)/(1+n+k) 1 0 其中:P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0 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为调整后转股价。 1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09,669,203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4,476,300股后的3,285,192,9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63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849,563,604.39元(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金额为 5.588363元/股(即分红总额/总股本*10, 5.588363元/股=1,849,563,604.39元÷3,309,669,203股*10,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并据此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5588363元/股。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现金股利:P =P-D 1 0 其中:P为调整前转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为调整后转股价。 0 1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P =P -D=38.78-0.5588363≈38.22元/股 1 0 综上,“晶澳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 38.78元/股调整为 38.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5月 30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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