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鹭药业(002038):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4年 5月 23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四层)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5月 1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给全体独立董事,经独立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程隆云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2名,现场出席 2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二、审议事项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1. 任职资格合法。根据公司提供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证书等相关材料,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上述人员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 程序合法。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2票,同意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独立董事:钱令嘉 程隆云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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