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301327):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时间:2024年05月23日 20:20:57 中财网
原标题:华宝新能: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21、22、23层
www.allbrightlaw.com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新能”或“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深圳市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以下合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会议的召集和通知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024年5月23日下午15:00,本次股东大会如期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白松三路与民塘路交叉口西20米华侨城北站壹号深圳市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人员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2,843,1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016%。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0,166,0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419%。

2.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677,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97%。

3.其他人员
除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外,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经办律师。

(二)召集人
根据《深圳市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深圳市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公司前述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依法进行了表决,并当场清点投票结果,公司按照《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00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92,82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16,4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55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9%;反对16,4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0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92,82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16,4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55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9%;反对16,4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00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92,82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16,4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55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9%;反对16,4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00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92,82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16,4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55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9%;反对16,4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0
认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00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92,82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16,4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55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9%;反对16,4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00 2023
审议并通过了《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92,82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5,1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55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9%;反对5,1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1%;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1%。

7.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92,82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16,4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55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99.6399% 16,470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
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总体表决结果:同意92,82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5,1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55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9%;反对5,1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1%;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1%


9.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92,82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16,4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55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9%;反对16,4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92,814,9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7%;反对28,1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544,9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40%;反对28,1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92,814,944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9697%;反对16,8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544,9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40%;反对16,8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89%;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1%。

12.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总体表决结果:同意92,792,2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2%;反对50,8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522,2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76%;反对50,8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92,82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16,4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55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9%;反对16,4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00审议并通过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总体表决结果:同意92,82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16,4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0.0000%
(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55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9%;反对16,4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4,55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9%;反对16,4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55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9%;反对16,4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就本议案的审议,关联股东孙中伟、温美婵、深圳市钜宝信泰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嘉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嘉美惠企业管理咨16.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92,82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16,4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55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9%;反对16,4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0
认弃权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7.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4,55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9%;反对16,4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55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9%;反对16,4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就本议案的审议,关联股东孙中伟、温美婵、深圳市钜宝信泰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嘉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嘉美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已回避表决,回避股数合计88,270,000股。

18.00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场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92,82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3%;反对5,1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556,64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9%;反对5,17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1%;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1%。

19.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92,504,61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54%;反对338,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234,61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80%;反对338,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00《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01 <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92,504,61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54%;反对338,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234,61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80%;反对338,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0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92,504,61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99.6354% 338,500
股份总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36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234,61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80%;反对338,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0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92,504,61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54%;反对338,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234,6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
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80%;反对338,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0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92,504,61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54%;反对338,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234,61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80%;反对338,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0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92,504,61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54%;反对327,2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4%;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234,61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80%;反对327,2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49%;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1%。

20.0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92,504,61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54%;反对327,2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4%;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234,61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80%;反对327,2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49%;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1%。

20.0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92,504,61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54%;反对327,2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4%;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234,61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80%;反对327,2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49%;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1%。

21.0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同意92,504,61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54%;反对338,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4,234,614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80%;反对338,5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