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生物(871970):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23日 20:51:22 中财网
原标题:大禹生物: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1970 证券简称:大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6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大禹生物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闫和平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8,47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96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19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0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的运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47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发布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秋生)》(公告编号:2024-020)、《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武晓锋)》(公告编号:2024-021)、《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晓敏)》(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47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47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 2024年 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47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47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11)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47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47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上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 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47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上披露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47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上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47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往来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 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47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2,13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闫和平、彭水源、罗鹏、燕雪野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 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47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的运作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47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17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赵一霖、王丹回避表决。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七)《关于 2023年 度权益 分派的 说明的 议案》2,231,000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峰、党颖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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