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合集成(688249):晶合集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4-032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达到2% 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 12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2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9日、2024年 3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合集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3-042)、《晶合集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5月 2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155,756股,占公司总股本 2,006,135,157股的比例为 2.00%,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0.5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5.31元/股,最低价为 12.9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0,950,811.3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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