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增强发起A (015225): 汇添富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2024年05月24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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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0:40:4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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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汇添富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增强发起A : 汇添富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2024年05月24日更新)
汇添富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
额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2024年05月24日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5月23日
送出日期:2024年05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 汇添富中证细分化工
产业主题指数增强发
起式 | 基金代码 | 015225 |
下属基金简称 | 汇添富中证细分化工
产业主题指数增强发
起式A | 下属基金代码 | 015225 |
基金管理人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2年03月08日 | 上市交易所 | - |
上市日期 | -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交易币种 | 人民币 | 运作方式 | 普通开放式 |
开放频率 | 每个开放日 | | |
基金经理 | 许一尊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 2022年03月08日 |
| | 证券从业日期 | 2010年07月01日 |
其他 | 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
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
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解决方案进行表
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
基金合同终止。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
人民币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若本基金管理人同时管理同一标的指数的增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
金(ETF),则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使本基金采取ETF联
接基金模式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届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 | |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
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进行积极的组合管理和风险控制,力求实
现超越标的指数的业绩表现,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
、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地方
政府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
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
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
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
不低于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主要投资策略 | 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型投资策略,以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作为基金
投资组合的标的指数,结合深入的宏观面、基本面研究及数量化投资技术
在指数化投资基础上优化调整投资组合,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
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0%,年跟踪误差不
超过8.00%。
股票投资策略为本基金的核心策略。本基金股票投资以个股精选策略为主
在本基金的投资过程中,将控制股票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的结构性偏离,
以期在长期实现持续超越标的指数收益率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且指
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
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
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可转债及可交换债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
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国债期
货投资策略。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以外,还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
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 份额(S)或金额
(M)/持有期限
(N) | 费率/收费方式 | 备注 |
申购费(前收费) | M<100万元 | 1.20% | 其他投资者 |
| 100万元≤M<300万
元 | 0.80% | 其他投资者 |
| 300万元≤M<500万
元 | 0.40% | 其他投资者 |
| M≥500万元 | 每笔1000元 | 其他投资者 |
赎回费 | N<7天 | 1.50% | |
| N≥7天 | 0.00% | |
申购费 |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
费率为每笔500元。未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
额的特定投资群体,申购费率参照其他投资者适用的申购费率执行。 | | |
注:本基金已成立,投资本基金不涉及认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 年费率或金额 | 收费方式 | 收取方 |
管理费 | 1.2% | - |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
构 |
托管费 | 0.1% | - | 基金托管人 |
销售服务费 | - | - | 销售机构 |
审计费用 | - | 20000.00元/年 | 会计师事务所 |
信息披露费 | - | - | 规定披露报刊 |
指数许可使用费 | - | - | 指数编制公司 |
其他费用 | - | 《基金合同》生效后
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
仲裁费和诉讼费、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
用、基金的证券/期
货等交易费用、基金
的银行汇划费用、基
金的开户费用、账户
维护费用、因投资港
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
的各项合理费用和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 - |
| | 《基金合同》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
支的其他费用 | |
注:本基金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本基金运作相关费用年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测算日期为2024年05月23日。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特定风险、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法律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及其他风险。其中特定风险包括:
(1)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偏离的风险及跟踪误差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2)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率与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偏离的风险;(3)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以及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4)成份股停牌的风险;(5)股指期货投资风险;(6)股票期权投资风险;(7)国债期货投资风险;(8)参与融资交易风险;(9)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风险;(10)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11)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12)存托凭证投资风险;(13)作为发起式基金存在的风险;(14)基金转型的风险。
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为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详见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99fund.com、电话:400-888-9918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更新主要涉及“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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