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佳股份(002982):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债券代码:127060 债券简称:湘佳转债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上午9:15—2024年6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石门县经济开发区天供山居委会夹山路9号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编码
(1)上述议案已经于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提案1、提案2、提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24年6月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 湖南省石门县经济开发区天供山居委会夹山路 9号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4年6月7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或传真发出后,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进行确认。 来信请寄:湖南省石门县经济开发区天供山居委会夹山路9号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邮编:415300 (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何业春、易彩虹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736-5223898;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82”,投票简称为“湘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投票指示如下:
2、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的,视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可自行打印,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附件三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6月7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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