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钢琴(002678):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4-029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24日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 38号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文化中心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宁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人,代表股份 917,325,2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7.38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693,737,8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95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223,587,3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4237%。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人,代表股份 810,4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人,代表股份 810,4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95%。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均已向公司董事会履行了请假程序;其他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均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议案 1.00《关于资产处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7,307,2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1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2,43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790%;反对 1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21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彭明致律师、朱奕锋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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