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集团(300040):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5 债券代码:123089 债券简称:九洲转2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24日(星期五)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2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2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九洲路609号九洲电气科技产业园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份167,694,1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53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67,162,5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44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53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05%。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531,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0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67,281,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41%;反对4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1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417%;反对 4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58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67,281,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41%;反对4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1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417%;反对 4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58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67,281,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41%;反对4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1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417%;反对 4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58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67,281,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41%;反对4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1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417%;反对 4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58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67,281,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41%;反对4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1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417%;反对 4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58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67,281,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41%;反对4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1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417%;反对 4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58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标准及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67,281,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41%;反对4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1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417%;反对 4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58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67,281,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41%;反对4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1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417%;反对 4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58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67,281,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41%;反对4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1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417%;反对 4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58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67,281,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41%;反对4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1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417%;反对 4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58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67,229,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31%;反对46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6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599%;反对 46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34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67,281,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41%;反对41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 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 11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417%;反对 4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58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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