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德威(688390):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7:25:54 中财网
原标题:固德威: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4-029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苏州合众聚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转让方”)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94.55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2,160,900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直接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转让导致权益变动的,应披露苏州合众聚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众聚德”)持股比例由 3.49%减少至 2.24%。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出让方所持固德威股份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1合众聚德6,036,8003.49%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且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合众聚德间接持有固德威股份。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仅为合众聚德,不存在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 (股)持股 比例拟转让数 量(股)实际转让数 量(股)实际转让 数量占总 股本比例转让后持 股比例
1合众聚德6,036,8003.49%2,160,9002,160,9001.25%2.24%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序号受让方名称投资者类型实际受让数 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限售期 (月)
1J.P. Morgan Securities plc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25,0000.0145%6个月
2UBS AG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290,0000.1677%6个月
3北京丰润恒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20,0000.0116%6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85,0000.0492%6个月
5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90,0000.0521%6个月
6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51,0000.0295%6个月
7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20,0000.0116%6个月
8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519,9000.3007%6个月
序号受让方名称投资者类型实际受让数 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限售期 (月)
9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310,0000.1793%6个月
1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40,0000.0231%6个月
1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498,0000.2880%6个月
12磐厚蔚然(上海)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20,0000.0116%6个月
13厦门务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10,0000.0058%6个月
14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60,0000.0347%6个月
15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65,0000.0376%6个月
1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37,0000.0214%6个月
17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20,0000.0116%6个月

(二) 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4年 5月 20日,含当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 23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17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94.55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16.09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固德威股份中,参与转让的股东及受让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要求,本次询价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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