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00015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7:41:06 中财网
原标题:中联重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1、2023年 3月 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年度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毕马威华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综合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基础上,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
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等人员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沟通事项包括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审计工作相关事项的汇报,并对部分审计事项提出建议。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相关约定,结合公司 2023年年度报
告的工作安排,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鉴证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执业经验及能力等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审查及评估,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切实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在审计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客观公正
的职业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按时完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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