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60002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5月16日以电子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5月23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12名,亲自出席董事10名,岳克胜董事委托敬登伟董事行使表决权,潘斌董事委托郭永清董事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华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上海电力所属上电投资拟公开挂牌转让上海舜华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6名关联董事:林华、刘洪亮、粟刚、黄国芳、杨敬飚、徐骥回避表决。 该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子公司上海上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不低于经备案评估值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上海舜华新能源系统有限公司 10.62%的股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审批同意的交易条件进行挂牌、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在各轮次挂牌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情况下依法依规变更转让底价后重新挂牌、或根据市场环境取消或终止挂牌等。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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