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300376):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3年年报问询函之回复

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8:50:57 中财网

原标题:易事特: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3年年报问询函之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4-034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年年报问询函之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2024】第 14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本公司会同年审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进行了认真核查、研究,对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报告期内,你公司高端电源装备、新能源行业收入分别为 25.38亿元、22.33亿元,同比分别变动-21.61%、50.61%。分地区来看,国内华北、西北、东北等“三北”地区收入金额分别增加 141.89%、69.54%、126.03%,其他国内地区的收入金额均有所下降,国外地区收入占比为 15.42%,收入金额增加 14.3%。

请你公司:
(1)结合市场竞争、业务开发情况,补充说明高端电源装备、新能源行业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2)补充提供“三北”地区主要业务内容及类别,并结合你公司区域布局变化情况,补充说明“三北”地区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及趋势。

(3)补充说明国外区域收入的主要业务构成情况,以及收入回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与国内回款进度存在明显差异的情形,若是,请补充说明主要原因。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 结合市场竞争、业务开发情况,补充说明高端电源装备、新能源行业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2022年度和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按行业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金额变动
2,538,481,217.8553.203,238,074,997.2068.60-699,593,779.35
2,232,691,346.6146.801,482,458,638.5831.40750,232,708.03
4,771,172,564.46100.004,720,533,635.78100.0050,638,928.68
2022年度和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占比 (%)金额占比 (%)金额变动
2,538,481,217.8553.203,238,074,997.2068.60-699,593,779.35
907,256,732.3419.02571,371,878.7112.10335,884,853.63
220,889,726.654.63126,069,377.512.6794,820,349.14
653,570,934.9313.70685,864,096.8314.53-32,293,161.90
450,973,952.699.4599,153,285.532.10351,820,667.16
4,771,172,564.46100.004,720,533,635.78100.0050,638,928.68
1. 高端电源及数据中心产品
(1) 收入具体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2023年,公司高端电源及数据中心产品收入为253,848.12万元,其中高端电源设备销售收入 214,938.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04%,数据中心集成收入 38,910.1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67.87%。数据中心集成业务收入下降原因系公司数据中心集成业务主要来源于互联网及第三方运营类数据中心,近年来数据中心行业高速发展导致一定量的机房闲置,下游市场需求相应下降,投资需求在变化中逐渐放缓并下降;同时考虑到相较于公司其他业务,该类业务毛利率相对偏低,数据中心集成业务2022年至2023年毛利率在8.15%-10.82%,高端电源业务毛利率2022年至2023年毛利率在30.13%-32.39%。公司在报告期内将业务重心转向光伏及储能新能源领域,从而导致数据中心业务收入有所下降。

(2) 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相关领域销售变动趋势对比
单位:元

2023年度2022年度
2,487,269,298.962,334,958,963.32
402,019,272.03720,981,477,82
2,538,481,217.853,238,074,997.20
注:上表数据获取来源于各公司2023年度报告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动力源在相关领域的销售收入变动趋势相同,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科华数据收入变动趋势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不同公司间的市场定位和业务发展重心各有侧重,科华数据进入数据中心行业较早,且其数据中心工程业务在国外地区有所涉及,公司与其业务拓展范围和深度呈现一定差异。

2. 新能源发电设备及开发
(1) 收入具体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2023年,公司新能源发电设备及开发收入为 90,725.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79%,增长原因主要为公司前期对风光类新能源的业务投入及战略布局,本期成果逐步得到转化。公司本年度新增与长江绿色能源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合作,深化与昌吉国投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十堰易达康新能源有限公司、广东省储备粮食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韶关直属库等业内优质客户项目合作,完成或交付康保112.305MW光伏电站项目、昌吉国投木垒县50万千瓦风光同场项目、湖北十堰东风小康37MW分布式光伏项目、广东省属罗定粮库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多个新能源项目,该部分项目本期实现销售收入61,427.77万元。

(2)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相关领域销售变动趋势对比
单位:元

2023年度2022年度
24,733,981,049.8811,603,806,618.82
4,294,012,409.901,768,660,685.02
907,256,732.34571,371,878.71
注:上表数据获取来源于各公司2023年度报告
从上表数据来看,公司与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相关领域的销售收入变动趋势相同;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收入变动幅度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不同公司间在市场定位和业务发展重心各有侧重。

3.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设备
(1) 收入具体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2023年,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设备收入为 22,088.9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21%。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设备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2023年新增中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系统多个省市公司相关项目,实现销售收入12,104.70万元。同时公司进一步深化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州市公用公交站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充电公司、运城市静态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海汽集团等企业建立充电设施运营合作关系,实现收入增长。

(2)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相关领域销售变动趋势对比
单位:元

2023年度2022年度
6,040,832,415.774,569,109,315.11
849,989,802.26425,888,610.96
220,889,726.65126,069,377.51
注:上表数据获取来源于各公司2023年度报告
从上表数据来看,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相关领域的销售收入变动趋势相同。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收入变动幅度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不同公司间在市场布局和客户资源呈现差异,公司主要聚焦在行业大客户业务开拓,随着行业大客户充电设施布局建设,公司该业务得到较大增长。

4. 新能源能源收入
(1) 收入具体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2023年,公司实现新能源能源收入65,357.0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1%。

新能源能源收入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将三个全资光伏电站子公司金昌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民勤县国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及茌平县鑫佳源光伏农业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对外转让。由于子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总体发电量下降进而导致发电收入的下降。

(2)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相关领域销售变动趋势对比
单位:元

2023年度2022年度
567,193,487.90625,483,634.25
45,989,435.2455,785,458.65
653,570,934.93685,864,096.83
注:上表数据获取来源于各公司2023年度报告
从上表数据来看,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相关领域的销售收入变动呈下降趋势一致。

5. 储能产品及系统
(1) 收入具体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2023年,公司储能产品及系统收入为 45,097.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4.83%。公司储能产品及系统收入增长主要系国家发布相关政策推动储能市场的发展和应用,公司积极推进多个储能项目建设。公司本年度收入主要来源于三门峡湖滨区50MW/1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磴口县100MW光伏项目配套40MW/80MWh配套储能系统项目以及鑫能木垒四十个井子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配套10MW/20MWh储能系统项目等多个储能项目。

(2)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相关领域销售变动趋势对比
单位:元

2023年度2022年度
1,434,536,158.09693,911,405.90
17,801,524,369.6110,126,474,666.35
450,973,952.6999,153,285.53
注:上表数据获取来源于各公司2023年度报告
从上表数据来看,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相关领域的销售收入变动呈正向增长趋势相一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收入变动幅度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年同期的储能产品及系统收入相对较低,本期通过前期的业务积累及持续的储能业务拓展导致本期相关业务收入增幅较大。

(二) 补充提供“三北”地区主要业务内容及类别,并结合你公司区域布局变化情况,补充说明“三北”地区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及趋势
1. 三北地区主要业务内容和类别
单位:元

华北地区 西北地区  
营业收入占比 (%)营业收入占比 (%)营业收入
160,459,613.7032.99276,973,149.5021.1365,503,153.83
30,962,736.236.37542,470,827.8841.3951,215.05
15,870,268.343.267,240,181.530.5513,276,388.34
95,374,353.9519.61343,339,456.7326.19 
183,666,359.1837.77140,697,699.5610.733,539.82
486,333,331.40100.001,310,721,315.20100.0078,834,297.04
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构建了相对完善的销售网络,故高端电源产品销售在三北地区均有所覆盖。公司华北和西北地区新能源发电设备及开发、新能源能源收入和储能产品及系统收入占比较大,主要系华北和西北地区新能源资源丰富、业务机会相对较多;其次,公司利用光储业务发展机遇,在该部分区域设立储能新能源生产基地进一步促进该区域业务开展;同时新能源发电设备及开发、储能产品及系统项目规模较大,本期这些项目工程进度的推进显著影响项目所属区域的业务收入。

2. 华北地区主要业务变动情况
(1) 分业务类型收入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占比营业收入
160,459,613.7032.9999,748,494.59
30,962,736.236.372,355,281.44
15,870,268.343.265,770,890.16
95,374,353.9519.6193,177,495.75
183,666,359.1837.77 
486,333,331.40100.00201,052,161.94
华北地区业务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储能产品及系统收入和高端电源及数据中心产品收入增长,储能产品及系统收入增长18,366.64万元,主要系公司开展三门峡湖滨区50MW/1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建设。高端电源及数据中心产品收入增长6,071.11万元,主要系公司客户电源设备采购需求增加。

3. 西北地区主要业务变动情况
(1) 分业务类型收入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占比营业收入
276,973,149.5021.13145,294,181.37
542,470,827.8841.39323,156,883.74
7,240,181.530.551,091,380.87
343,339,456.7326.19302,146,320.33
140,697,699.5610.731,419,985.84
1,310,721,315.20100.00773,108,752.15
西北地区业务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新能源发电设备及开发和储能产品及系统收入增长,新能源发电设备及开发收入增长21,931.39万元,主要系公司开展昌吉国投木垒县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康保112.305MW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储能产品及系统收入增长13,927.77万元,主要系公司2023年新增向昌吉国投木垒县配套储能项目和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磴口县20MW/40MWh配套储能系统项目销售储能产品。

4. 东北主要业务变动情况
(1) 分业务类型收入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收入
65,503,153.8383.1033,637,272.99
51,215.050.06313,897.35
13,276,388.3416.84177,943.48
3,539.820.00749,008.85
78,834,297.04100.0034,878,122.67
东北地区业务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高端电源及数据中心产品,高端电源及数据中心产品收入增长主要系长春地铁项目设备实现销售所致。

(三) 补充说明国外区域收入的主要业务构成情况,以及收入回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与国内回款进度存在明显差异的情形,若是,请补充说明主要原因 1. 国外区域的主要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686,040,156.13
37,189,020.16
15,484,451.80
131,175.70
738,844,803.79
公司国外区域收入主要来源于高端电源及数据中心产品,该类业务占比为92.85%。

2. 2023年度公司国内外区域收入回款情况
(1) 国外区域应收账款周转率
单位:元、天

营业收入应收账款
686,040,156.13195,034,631.29
37,189,020.162,767,385.11
15,484,451.801,638,971.63
131,175.70 
738,844,803.79199,440,988.03
(2) 国内区域应收账款周转率
单位:元、天

营业收入应收账款
1,852,441,061.721,175,705,199.56
870,067,712.18518,357,097.17
205,405,274.85191,640,750.01
653,570,934.931,619,851,053.90
450,842,776.99153,036,615.24
21,414,131.652,255,114.67
4,053,741,892.323,660,845,830.55
注:上表数据包括中国香港。

2023年度,公司国外收入回款金额为 73,878.20万元,国内收入回款金额为439,498.35万元。截至2024年5月20日,国外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金额为10,832.67万元,国内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金额为66,595.49万元。

从上表数据来看,国外客户回款天数一般短于国内客户,主要原因系受贸易环境、信用风险评估难度、客户群体和汇率变动等影响,公司对国内外客户给予不同的信用期。国外客户大多从事经销业务,公司对其的信用政策一般为现结/月结,月结给予客户30-120天信用期,部分业务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保障回款安全;而国内客户业务类型较多,设备销售信用期一般为现结或者月结,EPC工程类业务信用期一般按照项目进度回款,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收入则受国家统筹拨付安排影响。

(四)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1. 核查程序
(1) 获取公司2023年销售明细数据,对公司2023年度高端电源装备和新能源行业收入按产品类别、地区与上年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访谈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部门,了解公司各类产品类别收入变动的原因;
(2) 查阅公司主要客户或项目的业务合同和结算资料,核实相关交易背景和交易内容,了解不同产品类别之间收入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3) 查阅行业分析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估公司各产品类别收入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并分析差异原因;
(4) 访谈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部门,了解“三北”地区在公司区域布局中的战略地区,以及公司在该地区的业务内容,并了解“三北”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政策环境和市场需求等因素,评估其对公司业务变动的影响;
(5) 结合公司区域布局的变动情况,了解“三北”地区收入增加的具体情况,分析“三北”地区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及趋势;
(6) 获取公司国外区域的销售数据,了解其业务构成情况,并统计和核查收入回款情况;
(7) 通过统计国内外应收账款回款数据和计算国内外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对比国内外回款进度,分析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并分析差异原因。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高端电源装备和新能源行业的收入变动主要受市场需求和公司业务战略影响;通过对比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变动趋势,公司收入变动趋势与行业整体趋势基本一致;
(2) “三北”地区收入增加的主要是公司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将业务发展重心转向新能源业务,积极推进新能源项目开展所致;
(3) 公司国外区域主要业务收入构成为高端电源及数据中心产品;回款方面,国内外回款存在差异主要是受贸易环境、信用风险评估难度、客户群体和汇率变动等影响从而导致的信用政策差异,且国外销售回款速度明显高于国内销售。

二、报告期末,你公司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光伏发电应收补贴款原值分别为 21.88亿元、15.97亿元,计提坏账金额分别为 3.37亿元、0.16亿,计提比例分别为 15.4%、0.98%。请你公司:
(1)分别补充说明前述类别应收账款的账龄及分布情况。

(2)补充说明近 3年的账龄结构变化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回款周期持续拉长的情况,若是,请说明长账龄应收账款占比持续增高的原因,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收款措施。

(3)补充说明不同账龄段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的确认过程及依据,坏账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存在逾期未回款的情形,若是,说明按照账龄而未单项计提坏账的原因及合理性。

(4)补充提供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的名称、合同金额、收入确认金额、应收账款余额及对应的账龄、期末回款金额等情况,并补充报备合同主要内容、收入确认方式及相关的发货、物流、验收单据等交易信息。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 分别补充说明前述类别应收账款的账龄及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应收账款余额
156,294.7071.4432,890.49
28,522.1313.0434,697.17
9,758.544.4632,123.76
3,826.491.7525,030.15
9,123.614.1719,519.85
11,239.695.1415,486.02
218,765.16100.00159,747.44
如上表所示,2023年账龄组合中的应收账款账龄主要是 1年以内,组合中账龄超过 1年的应收账款余额占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 28.56%。光伏发电应收补贴款中的应收账款账龄分布较为平均,账龄较长主要因新能源电价补贴款回款进度受国家统筹拨付进度影响。

(二) 补充说明近3年的账龄结构变化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回款周期持续拉长的情况,若是,请说明长账龄应收账款占比持续增高的原因,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收款措施
公司近3年的应收账款余额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2023-12-31 2022-12-31  
应收账款占比(%)应收账款占比 (%)应收账款
189,185.1949.01241,668.0555.49199,597.01
63,219.3016.3881,488.5018.7164,853.44
48,392.0612.5447,876.8110.9962,007.56
29,370.597.6133,353.257.6628,491.74
28,643.467.4218,898.404.3411,089.55
27,218.087.0512,268.642.827,205.61
386,028.68100.00435,553.65100.00373,244.91
2021年至 2023年,公司账龄 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46.52%、44.51%、50.99%。2023年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相比2022年增加6.48个百分点,2022年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相比2021年下降2.01个百分点,不存在持续拉长回款周期的情况。

2021年至2023年,公司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主要是新能源电价补贴款,其各年末金额分别为121,240.71万元、134,890.84万元和126,856.95万元,占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比例分别为69.82%、69.57%和64.45%。新能源电价补贴款由国家统筹拨付,2022年公司收到补贴款4.3亿元,2023年收到补贴款2.13亿元,较上年有所下降。

(三) 补充说明不同账龄段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的确认过程及依据,坏账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存在逾期未回款的情形,若是,说明按照账龄而未单项计提坏账的原因及合理性
1. 账龄组合
(1) 公司账龄组合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金额
1,562,947,023.2646,888,410.70
285,221,312.1028,522,131.22
97,585,351.1119,517,070.22
38,264,888.5138,264,888.51
91,236,093.6491,236,093.64
112,396,882.72112,396,882.72
2,187,651,551.34336,825,477.01
(2) 账龄组合应收账款坏账比例确认过程
第一步,计算近三年历史回收率

2020年应收账 款回收率2021年应收账 款回收率2022年应收账 款回收率
78.25%83.72%86.78%
53.05%56.21%50.51%
75.00%81.81%99.12%
5.60%9.30%6.23%
第二步,考虑前瞻性因素调整预期回收率

近三年平均回收率
82.92%
53.26%
85.31%
7.04%
第三步,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

预期回收 率迁徙率=1-预期回收率  
 比率符号比率
70.00%30.00%J3.00%
50.00%50.00%I10.00%
80.00%20.00%H20.00%
0.00%100.00%G100.00%
公司依据2020年至2022年应收账款历史回收率,并考虑前瞻性影响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高于历史信用损失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合理。

(3) 2023年末账龄组合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 余额逾期金额坏账准备 金额逾期金额 占比(%)
156,294.701,690.254,688.841.08
28,522.132,371.152,852.218.31
9,758.543,642.721,951.7137.33
3,826.493,826.493,826.49100.00
9,123.619,123.619,123.61100.00
11,239.6911,239.6911,239.69100.00
218,765.1631,893.9133,682.5514.58
2023年末,公司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中逾期金额占比14.58%。逾期未回款的应收账款构成较为分散,应收账款逾期主要原因系公司为保护自身利益与客户在合同中约定的信用期较短,而政企、金融等客户因其内部审批和付款流程较长,未能按合同约定信用期完成付款,客户具有付款意愿及付款动作但因客观原因与既定的付款时点产生细微差异的情况,不存在实质逾期风险。其中,账龄3年以上的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账龄为2-3年的逾期应收款主要是广西粤桂云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逸盛文创产业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共计1,883.07万元,均已起诉并胜诉,结算事项协商中,其中公司已与广西粤桂云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其已按照还款计划回款450万元;针对山东逸盛文创产业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逾期款项,公司目前已经查封其商务写字楼不动产,法院执行拍卖程序中,其初步估值能覆盖所欠应收款项,同时,公司对其承建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港项目享有建设工程价款内的优先受偿权,该充电站建成后一直正常运营中。

公司对于有客观证据表明明显存在减值迹象且有重大回收风险的应收账款,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其他逾期应收账款,不存在重大回收风险,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账龄组合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已反映了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因此公司对部分逾期客户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是合理的,且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2. 光伏发电应收补贴款组合
(1) 公司光伏发电应收补贴款组合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金额
328,904,881.65 
346,971,688.253,482,059.39
321,237,551.913,127,295.28
250,301,495.803,047,497.59
195,198,543.193,251,261.03
154,860,204.932,738,721.89
1,597,474,365.7315,646,835.18
(2) 光伏组合应收账款坏账比例确认过程
公司光伏发电应收补贴组合项下的应收账款系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款,补贴款由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拨付。财政部根据电网企业和省级相关部门申请以及本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情况,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向电网企业和省级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电网企业收到补助资金后,按照目录优先顺序及结算要求兑付给发电企业。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光伏发电应收补贴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款由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拨付,减值风险较低。同时,参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如爱康科技和珈伟新能均对光伏补贴款不计提坏账,林洋能源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0.02%,晶科科技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0%,公司的坏账政策与同行业公司基本一致。

(四) 补充提供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的名称、合同金额、收入确认金额、应收账款余额及对应的账龄、期末回款金额等情况,并补充报备合同主要内容、收入确认方式及相关的发货、物流、验收单据等交易信息 公司2023年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金额/ 按发电量 结算金额收入 确认金额应收账款 余额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余 额 
25,001.0625,001.0664,266.501年以内12,209.54
   1-2年11,939.07
   2-3 年12,665.06
   3-4 年12,615.17
   4-5年10,317.42
   5年以上4,520.24
57,918.5736,678.8345,352.42[ ] 注1年以内35,196.64
   1-2年10,155.78
3,141.533,141.5313,395.881年以内1,981.81
   1-2 年2,329.85
   2-3年2,418.58
   3-4年2,350.74
   4-5年2,495.56
   5 年以上1,819.34
4,033.264,033.2612,721.101 年以内3,008.43
   1-2 年4,390.87
   2-3年2,936.13
   3-4年711.28
   4-5年987.84
   5 年以上686.54
1,926.971,926.9712,314.451年以内1,600.54
   1-2年1,829.94
   2-3年1,801.05
   3-4年1,934.94
   4-5 年1,894.46
   5年以上3,253.52
92,021.3970,781.65148,050.35  
(续上表)

截至 2024-5-20 期后回款金额销售内容合同约定账期
 售电国家统筹拨付
24,871.57数据中心 集成业务1. 12 100% 交货后 个月内收取 货款 2. 交货后 9个月内收取 5%货款, 12 95% 个月内收取 货款 3. 账期两年,第 1年按合同金额收
  取60%,第2年按合同金额收取40% 4. 账期 60个月
 售电国家统筹拨付
 售电国家统筹拨付
 售电国家统筹拨付
24,871.57  
[注]广州博浩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项目公司表格列示的为应收账款余额45,352.42万元,由于存在部分项目为分期收款,其期末余额还包括长期应收款余额,长期应收款余额为3,255.87万元。截至2024年5月20日,应收账款和长期应收款期后回款24,871.57万元,剩余部分尚未达到合同付款条件及时点,预计在2024年底回款14,645.7万元,2025年底回款9,091.02万元。

(1) 公司与广州博浩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项目公司(以下简称博浩公司)的合作背景
自2015年始,公司在稳步拓展高端电源装备业务的同时,抓住在“互联网+”时代的数字化转型对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的旺盛需求,重点切入IDC数据中心市场,将其逐步打造成为公司新的核心业务板块。

博浩公司是一站式高性能数据中心定制及运营服务供应商,一直专注于大规模、超大规模数据中心项目的开发。博浩公司其运营团队主要来自运营商、互联网、金融、数据中心行业。成立初期其主要为本省各大互联网企业、运营商等提供通信工程类EPC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步壮大,目前已成长成为是国内最具实力的定制化数据中心建设和运营服务商。博浩公司数据中心项目主要位于大湾区、京津、环沪、成都等中国核心经济区域,与国内各电信运营商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客户包括:腾讯、阿里、百度、字节、美团、快手、滴滴、金山云、爱奇艺等互联网公司,以及政务云、金融云等传统政企金融公司。

公司和博浩公司的合作历史较长,公司与博浩公司的合作从2015年开始至今,已历经9年,博浩公司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利用公司在技术、设备、资金、供应链的优势,降低了运营成本、保证了工程质量、加快了公司扩张速度。而公司也充分利用博浩公司在运营商、头部互联网企业的客户资源优势迅速切入数据中心市场,扩大客户资源、品牌效应,双方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相支持,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 公司与博浩公司的账期说明
2016年,公司开始涉足大型数据中心业务领域的首个合作项目是广州旗锐数据中心项目。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的付款周期为60个月,主要原因是数据中心整体建设周期和投资回报周期较长,数据中心运营方通常会争取较长的资金支付计划,考虑项目规模和影响力较大,公司为进入数据中心市场,接受较宽松的信用政策。为有效防控风险,公司要求博浩公司寻找第三方公司及个人,为该项目应收款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项目合同结算金额为20,452.33万元,博浩公司于2017年起开始付款,并于2024年1月完成全部付款。

公司与博浩公司首次合作之后,双方合作前期约定的合同款账期一般为 2至3年年内分期付款,一般为第1年按合同金额收取60%,第2年按合同金额收取40%。原因是博浩公司成功获取终端客户为百度、腾讯等优质客户的数据中心承建业务,此类项目示范效应好,市场关注度高,行业中对该类项目的竞争异常激烈,从而导致其以较为强势的地位在业务分包时对供应商的账期进行了要求。

自2021年起,公司对应收账款的账期进行了调整,主要采取两种支付方式:一是供货后的12个月内通过电汇形式支付100%的货款;二是交货后9个月内先支付5%的货款,随后在12个月内支付剩余的95%货款。这一调整主要得益于博浩公司融资能力的显著提升,同时,公司在2020年成功引进了国资股东,为优化客户账期管理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持。基于改善公司现金回流、严格控制风险的考虑,公司与博浩公司商定将应收账款的账期调整为1年以内。

(3) 博浩公司的回款情况
在业务合作中,博浩公司均能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回款,未发生逾期及合同债务纠纷的情况。

2021年至2024年1-3月,公司与博浩公司的交易及回款等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期初余额本期增加 回款金额
 销售金额(含 税)未实现融资收 益 
59,154.5371,449.941,278.6333,111.67
98,771.42122,190.72244.66108,825.87
112,380.9340,389.0830.90104,192.62
48,608.29908.421.3218,405.34

(五)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结论
1. 核查程序
(1) 了解与销售与收款循环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查阅公司与客户签署的业务合同,核实确认合同金额、交易内容、交付安排及结算政策;
(3) 获取公司销售收入明细表,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实施细节测试,对于设备销售收入,检查至大额销售合同、出库单、物流单、发票、签收凭证和回款单,对于工程类收入,检查至大额工程合同、出库单、货物验收单、三方确认的工程进度结算单、发票和回款单;
(4) 获取公司广州博浩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项目公司的每月还款明细表,核查至银行回款单,并将回款周期与合同约定账期比较,检查是否存在逾期情况;
(5) 评价管理层的坏账政策是否恰当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
(6) 对于按照组合评估的应收账款,评估管理层对应收账款组合划分及共同风险特征的判断是否合理;复核管理层对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设定,选取项目复核各组合的账龄、逾期账龄等关键信息;
(7) 获取并检查应收账款明细表和账龄分析表、坏账准备计提表,结合公司历史坏账损失率,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公司应收账款组合坏账计提比例的合理性。

2.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2021至2023年公司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46.52%、44.51%、50.99%,不存在持续拉长回款周期的情况;
(2) 公司的坏账政策与同行业公司趋同,组合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已反映了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3) 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交易主要是新能源能源收入和数据中心集成收入,相关交易是真实、合理的。

三、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为 24.18亿元,其中其他货币资金 5.14亿元,使用受限的资金 1.95亿元;短期借款为 1.25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64亿元,长期借款为 11.89亿元,应付融资租赁款 15.88亿元。

(1)请具体说明其他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是否存在其他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请会计师说明就货币资金真实性履行的审计程序和结论。

(2)请结合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等情况,说明在货币资金相对充足情况下借入大额有息负债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与公司资金需求和业务模式是否匹配,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情形。

公司回复:
(一)请具体说明其他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是否存在其他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请会计师说明就货币资金真实性履行的审计程序和结论。(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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