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光电(600487):亨通光电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9:06:17 中财网
原标题:亨通光电:亨通光电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二○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序号累 积 投 票 议 案 名 称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崔巍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钱建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鲍继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尹纪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李自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谭会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7选举张建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8选举陆春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蔡绍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任晓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乔久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选举杨钧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虞卫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徐晓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序号累 积 投 票 议 案 名 称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崔巍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钱建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鲍继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尹纪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李自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谭会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7选举张建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8选举陆春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蔡绍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任晓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乔久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选举杨钧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虞卫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徐晓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七、股东发言
八、股东投票,由主持人宣布投票表决结束
九、休会;监票人、计票人统计表决票
十、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四、会议结束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

五、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 2 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 5分钟。

六、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不进行大会发言。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八、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为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九、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议案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崔巍先生、钱建林先生、鲍继聪先生、尹纪成先生、李自为先生、谭会良先生、张建峰先生、陆春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崔巍先生,1986年 8月出生,硕士,曾任中国人寿保险海外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亨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亨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全国工商联执委、江苏省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苏州市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等职务。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江苏青年五四奖章、江苏好青年等荣誉。2017年 5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 5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崔巍先生和崔根良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和崔巍先生为父子关系。崔巍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除上述情形之外,崔巍先生与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钱建林先生,1973年出生,本科,EMBA工商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江苏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企业家、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轮值理事长、亚太光纤光缆产业协会轮值主席。曾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执行副总裁、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98年 1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钱建林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除上述情形之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鲍继聪先生,1968年 2月出生,EMBA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苏中邮国浩光电缆有限公司生产主任、江苏亨通线缆有限公司产品配套部副总监、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亨通集团运营管理中心总监。现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1年5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鲍继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000股。鲍继聪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除上述情形之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尹纪成先生,1973年 4月出生,EMBA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助理、副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经理、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 5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尹纪成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经理。除上述情形之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自为先生,1973年 10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海门亨通金天电子线缆有限公司执行副总、总经理,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副总,江苏亨通高压海缆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亨通蓝德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2018年 5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自为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除上述情形之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谭会良先生,1982年 8月出生,硕士,EMBA,高级经济师,曾任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古河电工(西安)光通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事业部总裁;2020年 5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谭会良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建峰先生,1982年 11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条线副总经理,广东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 4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 5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建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股。张建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陆春良先生,1975 年 3 月出生,EMBA 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生技部经理、销售部经理、营销副总助理、生产副总经理、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公司负责人,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 10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陆春良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除上述情形之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议案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蔡绍宽先生、任晓敏先生、乔久华先生、杨钧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通过。

褚君浩先生连任公司第七届和第八届独立董事,本次换届后将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褚君浩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绍宽先生,1955年 12月出生,博士生导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云南省镇雄县副县长,国家电力公司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院长,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总经理助理兼发展研究院院长。现任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海上风电分会会长;2021年 5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绍宽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任晓敏先生,1958年 5月出生,工学博士,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北京邮电大学信息光子学与光通信全国重点实验室首席科学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光学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光学学会会士,中国电子学会会士,IET Fellow(英国工程技术学会会士),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常务理事。曾任北京邮电大学副校长、国家 863计划光电子专家组副组长、国家 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ACP Steering Committee(亚洲通信与光子学国际学术会议指导委员会)主席等。

长期从事通信光电子技术与纳异质结构物理学研究,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硅基光子学,微结构光子学,新颖低维异质结构与量子光电子学,高性能半导体激光器、光探测器及相关集成器件等;2012年以来涉足基础物理学领域,提出了能级弥散概念和实数维度及超越数维度晶体电子态系理论,进而提出了有可能实现宏观物理学和微观物理学相统一的弥聚子论。

任晓敏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乔久华先生,1964年 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江苏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曾任江苏省审计厅副处长,江苏省审计事务所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所长),现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兼任江苏富华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久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惩戒委员会主任,江苏省会计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生导师,南京市建邺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会长,江苏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副会长,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 5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乔久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杨钧辉先生,1972年 4月出生,博士,律师。曾任江苏华海中天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江苏瀛元律师事务所主任,苏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建院营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 5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钧辉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议案三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虞卫兴先生、徐晓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第五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孙建锋先生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

本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虞卫兴先生,1966年 12月出生,本科,会计师。曾任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亨通集团审计部经理,亨通集团财务部经理兼投资管理中心审计部经理,亨通集团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现任亨通集团审计监察部总审计师、监事,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09年 5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虞卫兴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审计监察部总审计师、监事。除上述情形之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徐晓伟先生,1982年 8月出生,本科,中级审计师、国际注册审计师。曾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内控部副经理、内控部经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审计总监,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现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总监;2022年 5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徐晓伟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总监。除上述情形之外,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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