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00098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9:36:23 中财网
原标题:山西焦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4-028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4月 23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告 2024-021)。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5月 24日(星期五)上午 10:00开
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5月 24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5月 24日上午 9:15至 2024年 5月 24日下午 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 1号山西焦煤
大厦三层百人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6、主 持 人:董事王强先生
公司董事长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
董事共同推举,现场会议由董事王强先生主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8人,代表股份 4,060,820,639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1.52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人,代表股份 3,332,315,224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8.69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5人,代表股份 728,505,415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12.832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7人,代表股份 808,336,74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23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2人,代表股份 79,831,326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06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5人,代表股份 728,505,415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8323%。

3、公司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
下议案:
提案 1.00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87,500,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945%;反对 17,340,8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70%;弃权 55,979,0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016,7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9295%;反对 17,340,88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453%;弃权 55,979,0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252%。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4,562,8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46%;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 55,979,0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2,078,9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0403%;反对 27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5%;弃权 55,979,0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252%。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3.00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4,559,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45%;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 55,982,5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2,075,4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0399%;反对 27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5%;弃权 55,982,5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257%。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4.00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4,559,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145%;反对27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弃权 55,982,5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7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2,075,4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0399%;反对 27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5%;弃权 55,982,5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257%。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5.00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5,361,3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343%;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 55,455,7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2,877,4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1391%;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 55,455,7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605%。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6.00 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8,731,4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942%;
反对 40,823,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10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8,731,4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8942%;反对 40,823,7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05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山
煤电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共持股 3,261,265,476股回避表决。

提案 7.00 关于制定公司股东未来三年(2024-2026)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5,351,3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34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 55,455,7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2,867,4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1378%;反对 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55,455,7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605%。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8.00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4,134,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041%;反对461,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 56,224,7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8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650,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873%;反对 461,2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1%;弃权 56,224,77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556%。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5,364,8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34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5,455,7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2,880,9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1395%;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5,455,7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605%。

提案 9.00为特别决议,需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10.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5,364,8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34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5,455,7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2,880,9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1395%;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5,455,7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605%。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11.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5,364,4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344%;反对 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5,455,7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2,880,5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1395%;反对 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5,455,7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605%。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12.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5,364,4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344%;反对 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5,455,7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2,880,5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1395%;反对 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5,455,7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605%。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13.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05,351,3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340%;反对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 55,455,7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6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2,867,4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1378%;反对 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55,455,7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605%。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小英、周娅辉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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