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宝(300039):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300039 证券简称:上海凯宝 公告编号:2024-024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6月5日(星期三)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穆竟伟女士出具的《关于提议增加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提议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穆竟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16.06%,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故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累积投票事宜外,原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现对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5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6月 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6月 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亲自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及列席对象 (1)凡于2024年5月28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前述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程普路88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上述提案 15实行累积投票制度。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应选 1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分别就有关事项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4年4月26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确保登记有效,请股东寄出信函或发出传真后,致电会议联系电话021-37572069,确认登记有效。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程普路 88号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1)会议登记请在上述公告的登记时间里办理,其他时间恕不办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会务组联系: 1.联系人:任立旺 马聪影 2.联系电话:021-37572069 传真:021-37572069 3.联系地址: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程普路 88号 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01401 4.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会议材料备于公司证券部。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附件一: 参见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39”,投票简称:凯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5.0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1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5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附注:1.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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