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锐德(30000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24-042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周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15:00。 4、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周五)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336号公司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于德翔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人,代表股份 362,121,2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2951%。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 19人,代表股份 56,711,3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70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13,169,8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473%。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50,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4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人,代表股份 348,951,4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0478%。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 15人,代表股份 56,660,9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661%。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049,8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3%;反对 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639,9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1%;反对 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049,8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3%;反对 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639,9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1%;反对 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弃权 70,400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049,8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3%;反对 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639,9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1%;反对 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049,8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3%;反对 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639,9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1%;反对 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049,8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3%;反对 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639,9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1%;反对 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 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反对 5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1%;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584,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66%;反对 5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3%;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 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994,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50%;反对 5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5%;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584,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66%;反对 5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3%;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014,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4%;反对 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10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604,1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10%;反对 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弃权 10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93%。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088,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48%;反对 962,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8%;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 98.1786%;反对 962,5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973%;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088,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48%;反对 962,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8%;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678,4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786%;反对 962,5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973%;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088,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48%;反对 962,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8%;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678,4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786%;反对 962,5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973%;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223,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999%;反对 2,815,6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75%;弃权 8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814,0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911%;反对2,815,6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648%;弃权81,700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774,2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519%;反对 2,265,2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56%;弃权 8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364,3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615%;反对2,265,2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944%;弃权8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4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9,774,2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519%;反对 2,265,2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56%;弃权 8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364,3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615%;反对2,265,2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944%;弃权8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4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5、《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999,0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3%;反对 5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3%;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589,1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45%;反对 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13%;弃权 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1%。 16、《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865,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94%;反对 185,4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2%;弃权 70,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455,5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89%;反对 185,4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70%;弃权 70,4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1%。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段和段(青岛)律师事务所指派张霖夏律师、李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段和段(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5月 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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