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科技(831195):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24日 21:55:55 中财网
原标题:三祥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1195 证券简称:三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黄岛区王台镇环台北路99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增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为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903,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26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董事会就公司2023年度总体经营情况、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董事会执行 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总结,提出了2024年度经营计划和工作思路,并编制 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898,1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 反对股数 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总结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898,1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 反对股数 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周永亮、李劲松、李鸿、夏宁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永亮已离任)》《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李劲松已离任)》《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鸿)》《2023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夏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898,1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 反对股数 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2023年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898,1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 反对股数 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 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898,1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反对股数 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 况和 2024 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898,1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 反对股数 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 要,兼顾公司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898,1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 反对股数 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898,1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 反对股数 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资金预算及目前在各银行、金融机构授信情况,公司计划2024年 度向各银行、金融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含境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金融机构借款综合授信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898,1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 反对股数 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情况,结合地区、行业薪酬水平,确认2024年度薪酬。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及年终奖励。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但享受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年终奖励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年薪制,基本年薪由董事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后确 定,基本年薪均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 现效益情况以及个人工作完成业绩情况核定,但上限不超过基本工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409,1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64%; 反对股数 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6%;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青岛新金泰达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青岛恒业海盛经济信息 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海纳兆业经济信息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 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年度监事实际情况,结合地区、行业薪酬水平,确认 2024 年度薪酬。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监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 薪酬标准。不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不享受津 贴或福利待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898,1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 反对股数 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 数比例
(七)关于公司20231,409,17599.6464%5,0000.3536%00.00%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十)关于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 2024年 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1,409,17599.6464%5,0000.3536%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昭坤、丁双全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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