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00092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年 5月 27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清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补王玺女士、周洪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蔡昌先生、金惟伟先生离任生效,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为了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运作,公司调整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主要授权事项清单》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风险控制能力、内外部环境变化等条件,调整了对总经理的授权事项,变更部分授权范围和标准,确保授权合理、可控、高效。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和决策行为,保证公司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使总经理办公会的决策制度化、科学化,公司结合实际,对《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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