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集团(002244):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27日 18:55:34 中财网
原标题:滨江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
出,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5人,实
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
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
五条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原文修订后
第十五条 会议审议程序 会议主持人应当逐一提请出席董事会 会议的董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对于根据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的提案,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讨论有关提案 前,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宣读独立董事达成的 书面认可意见。 ……第十五条 会议审议程序 会议主持人应当逐一提请出席董事会 会议的董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对于根据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的提案,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讨论有关提 案前,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宣读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达成的书面认可意见。 ……
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见
公司2024-034号公告《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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