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天富能源(600509):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监管函的回复

时间:2024年05月27日 19:41:33 中财网

原标题:天富能源: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监管函的回复

关于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监管函的回复
天职业字[2024]39801号














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监管函的回复
天职业字[2024]39801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我们于2024年5月6日收到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富能源”)转发的贵部《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462号)(以下简称“监管函”)。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天富能源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就贵部监管函的要求及公司的回复,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审计工作,对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
关于电力业务与应收账款。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2023年公司电力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3.33亿元,同比增长6.06%,占公司总收入比重66.61%;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20.37亿元,主要为应收电费款,同比增长 10.96%。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98亿元,去年同期为0.5亿元。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期末余额1.87亿元、期初余额0.54亿元,主要系兵团自2022年7月起调整电价政策,但部分用电客户对电价调整部分未予支付、且相关电费回收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此按单项计提减值。

请公司补充披露:(1)电价政策调整后与主要电力客户重新签订合同情况、签订时间、生效时间、合同执行情况、2022年和 2023年收入总金额、电价调整部分收入金额以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2023年应收电费款按单项计提坏账的主要客户名称、期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坏账计提比例及金额,单项计提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3)2023年应收电费款按组合计提坏账的各账龄主要客户构成情况、各账龄坏账计提比例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电价调整政策规定、合同签署及履行情况、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公司追回欠款采取的措施等,说明电价调整部分是否符合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等收入确认条件,应收账款减值时点是否准确、减值金额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电价政策调整后与主要电力客户重新签订合同情况、签订时间、生效时间、合同执行情况、2022年和2023年收入总金额、电价调整部分收入金额以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公司电价政策调整后,与主要电力客户重新签订情况详见下表:
前十五大电力客户合同签订及销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合同签订 时间新电价生效 时间合同执行情况2022年收入 总金额其中:2022年电 价调整部分收入 金额2023年收入 总金额其中:2023年电 价调整部分收入 金额2022年末应 收账款余额2023年末应 收账款余额
1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1-32022-7-8正常履约194,598.4445,924.26224,070.1683,988.1534,202.687,846.28
2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1-302022-7-8正常履约12,208.001,345.6416,014.024,807.162,516.521,412.16
3新疆鑫能天源碳化硅有限公司2022-10-272022-7-8正常履约8,215.67418.328,694.30871.87168.34
4新疆天宏基科技有限公司2022-10-272022-7-8正常履约10,712.02977.585,753.271,428.63116.60
5新疆电合硅业有限公司2022-10-272022-7-8正常履约3,970.19107.615,403.12538.62
6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10-272022-7-8正常履约624.1548.722,355.08247.82274.38398.53
小计 ——————230,328.4748,822.13262,289.9591,882.2537,278.529,656.97
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 铝业有限公司未签订————79,641.037,958.8692,269.9719,927.938,993.5135,984.23
8新疆西部宏远电子有限公司未签订————30,452.585,236.6532,175.6310,940.515,772.9018,280.19
9石河子众金电极箔有限公司未签订————22,679.413,319.0924,303.217,420.714,660.8111,502.45
10新疆西部合盛硅材料有限公司未签订————16,831.69712.5518,536.663,189.613,359.595,829.59
11新疆西部安兴电子材料有限责 任公司未签订————5,547.45874.0212,491.293,818.941,460.836,821.36
12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未签订————43,594.832,965.069,712.181,602.943,113.212,456.13
13石河子众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未签订————4,134.32978.515,637.821,711.661,515.142,559.83
14石河子市旭阳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未签订————4,301.20591.715,374.861,644.77964.442,999.48
序号客户名称合同签订 时间新电价生效 时间合同执行情况2022年收入 总金额其中:2022年电 价调整部分收入 金额2023年收入 总金额其中:2023年电 价调整部分收入 金额2022年末应 收账款余额2023年末应 收账款余额
15新疆上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签订————2,418.32399.813,469.301,265.90271.781,882.25
小计——————209,600.8323,036.26203,970.9251,522.9730,112.2188,315.51 
合计——————439,929.3071,858.39466,260.87143,405.2267,390.7397,972.4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调价范围内主要大工业用户除以下9家公司尚未签订新的高压供用电合同,其他客户均已重新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
正常履约。

尚未签订合同的大客户分别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新疆西部宏远电子有限公司、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新疆西部
合盛硅材料有限公司、新疆上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石河子众金电极箔有限公司、石河子众和新材料有限公司、新疆西部安兴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石河子市旭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家大客户”。

(二)2023年应收电费款按单项计提坏账的主要客户名称、期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坏账计提比例及金额,单项计提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23年应收电费款按单项计提坏账的主要客户名称、期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坏账计提比例及金额
公司2023年应收电费款按单项计提坏账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主要电力客户按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母公司名 称母公司 类型期初应收账 款余额期初坏账 准备期初坏 账计提 比例期末应收账 款余额期末坏账 准备期末坏账 计提比例
1新疆生产建没兵 团第八师石河子 市财政局————11,248.14224.962.00%11,248.143,793.9033.73%
2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第八师天山铝 业有限公司天山铝业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上市公 司8,993.51179.872.00%31,512.073,979.3712.63%
3新疆西部宏远电 子有限公司扬州宏远 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有 限公司5,917.41118.352.00%18,280.192,333.3812.76%
4石河子众金电极 箔有限公司新疆众和 股份有限 公司上市公 司3,750.5775.012.00%10,497.221,294.1012.33%
5石河子众和新材 料有限公司        
    1,105.7122.112.00%2,559.83319.5212.48%
6新疆西部合盛硅 材料有限公司合盛硅业 股份有限 公司上市公 司3,350.5167.012.00%5,829.59756.1712.97%
7新疆西部合盛硅 业有限公司        
    805.1816.102.00%2,456.13308.1612.55%
8石河子市旭阳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彭国(同 一实质控 制人)——668.6313.372.00%2,527.22317.2612.55%
9新疆西部安兴电 子材料有限责任 公司        
    987.6419.752.00%5,303.05650.9412.27%
10新疆上昵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杭州上昵 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有 限公司451.789.042.00%1,882.25234.6512.47%
合计37,279.08745.57——92,095.6913,987.45——   
注 1:主要电力客户按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表与前十五大电力客户合同签订及销售情况表应收账款期初期末余额不一致的原因系:公司主要电力客户按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表中应收账款期初期末余额为公司电费价差部分确认的应收账款。

注 2:对新疆生产建没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应收账款系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用电量按市场化电价与合同签订价格差额部分由政府补贴形成(以下简称“大全新能源电价补贴”)。

2.单项计提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1)单项计提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
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期末余额1.87亿元、期初余额0.54亿元,增长1.33亿元,主要系本期对未签订合同的九家大客户电费价差应收款项及大全新能源电价补贴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40亿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企业应当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九家大客户仍处于合同商议阶段,款项回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大全新能源电价补贴,公司考虑到目前政府债务较多,政府虽已对该债权进行回函确认,但回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九家大客户应收电费价差款项及大全新能源电价补贴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计提金额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五十九条规定“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应为企业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第五十八条规定,企业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应当反映下列各项要素: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②货币时间价值;③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公司与九家大客户沟通情况及公司计划在2024年开始采取一些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账户冻结、断电等方式),对多种回款年限的可能性按照货币时间价值所计量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加权平均,根据计算得出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对九家大客户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0,193.55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针对大全新能源电价补贴款,公司根据多种回款年限的可能性按照货币时间价值所计量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加权平均,根据计算得出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对大全新能源电价补贴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793.90万元。

综上,公司对九家大客户电费价差应收款项及大全新能源电价补贴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具有合理性。

(三)2023年应收电费款按组合计提坏账的各账龄主要客户构成情况、各账龄坏账计提比例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23年应收电费款按组合计提坏账的各账龄主要客户构成情况
公司应收电费期初期末按组合计提坏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期末应收账款期末坏账准备期末坏账 计提比例期初应收账款期初坏账准备期初坏账 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42,463.021,800.434.24%116,029.922,320.602.00%
1-2年(含2年)23,056.833,363.9914.59%6,545.62392.746.00%
账龄期末应收账款期末坏账准备期末坏账 计提比例期初应收账款期初坏账准备期初坏账 计提比例
2-3年(含3年)1,284.31366.5428.54%2,409.54240.9510.00%
3-4年(含4年)128.7459.6246.31%311.2693.3830.00%
4-5年(含5年)108.3469.1863.85%88.1557.3065.00%
5年以上652.71652.70100.00%565.39565.39100.00%
合计67,693.956,312.46——125,949.883,670.36——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应收电费款主要集中在 2年以内,占全部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为96.79%。

期末余额大于200.00万元的主要客户构成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1年以内 (含1年)1-2年 (含2年)2-3年 (含3年)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154.836,534.535,620.30
新疆生产建没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8,607.634,221.174,386.46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7,846.287,846.28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4,472.164,472.16
新疆维聚能源有限公司3,236.323,236.32
新疆西部安兴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518.311,518.31
新疆天业汇合新材料有限公司1,390.121,390.12
新疆天富现代服务有限公司1,297.09589.58142.43565.08
石河子众金电极箔有限公司1,005.231,005.23
新疆唐成棉业有限公司937.62937.62
新疆秦天睿晟纺织有限公司589.96589.96
石河子市旭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72.26472.26
华芳石河子纺织有限公司426.50426.50
新疆国林新材料有限公司398.53398.53
新疆天绮纺织有限公司230.81230.81
合计44,583.6526,023.1017,995.47565.08
以上主要客户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全部应收账款的比重为 65.86%,其中:1年以内、1-2年及2-3年应收账款占对应账龄区间应收账款的比重分别为61.28%、78.05%、44.00%。

2.各账龄坏账计提比例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1)各账龄坏账计提比例提升的原因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账款,根据应收账款的迁徙率而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简化模型,计量坏账准备。

具体方法如下:
1)确定迁徙率
迁徙率是指在一个时间段内没有收回而迁徙至下一个时间段的应收账款的比例。以2023年为例,年末应收账款各账龄段的迁徙率计算方法如下表:

账龄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对应迁徙率
1年以内(含1年)a1a2i1=b2/a1
1-2年(含2年)b1b2i2=c2/b1
2-3年(含3年)c1c2i3=d2/c1
3-4年(含4年)d1d2i4=e2/d1
4-5年(含5年)e1e2i5=f2/e1
5年以上f1f2——
根据历史经验,公司预计账龄大于 5年的应收账款基本无法回收,故将账龄在 5年以上应收账款的损失率设定为100%。

2)计算平均迁徙率及历史损失率

账龄2019年账 龄在2020 年迁徙率2020年账 龄在2021 年迁徙率2021年账 龄在2022 年迁徙率2022年账 龄在2023 年迁徙率过去四年平均迁徙率历史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k1k2k3k4K=(k1+k2+k3+k4)/4P*O*N*M*L*K
1-2年(含2年)l1l2l3l4L=(l1+l2+l3+l4)/4P*O*N*M*L
2-3年(含3年)m1m2m3m4M=(m1+m2+m3+m4)/4P*O*N*M
3-4年(含4年)n1n2n3n4N=(n1+n2+n3+n4)/4P*O*N
4-5年(含5年)o1o2o3o4O=(o1+o2+o3+o4)/4P*O
5年以上p1p2p3p4P=(p1+p2+p3+p4)/4P
3)前瞻性调整
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确定前瞻性调整系数,在历史损失率的基础上考虑前瞻性影响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

通过上述模型测算后,公司2023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账龄坏账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4.24%
账龄坏账计提比例
1-2年(含2年)14.59%
2-3年(含3年)28.54%
3-4年(含4年)46.31%
4-5年(含5年)63.85%
5年以上100.00%
公司部分长账龄应收账款(含单项计提)回收率较低,迁徙率变大,导致预期信用损失率增加,故各账龄坏账计提比例提升。

(2)各账龄坏账计提比例提升的合理性
公司为了公允反映报表日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真实情况,按实际测算的迁徙率对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了调整,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提升具有合理性。

(四)结合电价调整政策规定、合同签署及履行情况、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公司追回欠款采取的措施等,说明电价调整部分是否符合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等收入确认条件,应收账款减值时点是否准确、减值金额是否充分
1.电价调整政策相关规定
2022年7月8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向各师市发改委员会(以下简称“兵团发改委”)、兵团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各师市电力公司、各有关电力发电企业下发《兵团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的通知》(兵发改价格发〔2022〕173号),同日,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第八师发改委”)和公司下发《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2022~2025年第八师电网输配电价(试行)的通知》(兵发改价格规〔2022〕174号),文件中明确,自2022年7月8日开始,各师市组织网内市场化交易的,输配电价按照兵团统一核定的价格执行。

2022年10月25日,第八师发改委向公司下发关于执行《兵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师市发改发〔2022〕928号)的通知,明确了 10千伏及以上工业用户各电压等级电价,强调现行与本通知不符的其他优惠电价政策相应停止执行,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兵团现行电价政策执行,起始执行日期为2022年7月8日。

2023年12月28日,兵团发改委向第八师发改委下发《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兵团第一监管周期第八师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兵发改价格发〔2023〕425号),再次强调输配电价按照核定价格执行,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参照每月《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月度电力市场信息披露报告》中公布的双边直接交易火电成交均价执行。

2.合同签署及履行情况
合同签署及履行情况具体详见“问题 1/一/(一)电价政策调整后与主要电力客户重新签订合同情况、签订时间、生效时间、合同执行情况、2022年和 2023年收入总金额、电价调整部分收入金额以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3.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截至2023年12月31 日应收账款余额2024年1-4月 回款金额截至2024年4月30 日应收账款余额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35,984.234,472.1631,512.07
新疆西部宏远电子有限公司18,280.191,842.2216,437.97
石河子众金电极箔有限公司11,502.451,005.2310,497.22
新疆生产建没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财政局11,248.1411,248.14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7,846.287,846.28
新疆西部安兴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6,821.361,311.115,510.25
新疆西部合盛硅材料有限公司5,829.595,829.59
石河子市旭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999.48601.042,398.44
石河子众和新材料有限公司2,559.832,559.83
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2,456.132,456.13
新疆上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882.251,882.25
合计107,409.9317,078.0490,331.89
公司主要客户应收账款期后累计回款 17,078.04万元,未及时回款的主要原因系未签订合同的九家大客户对因电费价差确认的应收账款尚未回款。

4.公司追回欠款采取的措施
(1)2022年 10月 26日,公司对所有企业发送《高压供用电合同》、《关于补缴电费差额的通知》、《关于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的通知》、《关于执行《兵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的通知》(师市发改发〔2022〕928号),同时在《补缴电费差额清单》中说明需补缴及签订新的《高压供用电合同》。

(2)2022年11月22日,公司对没有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企业再次发送催缴费通知(差额部分和欠费部分)。

(3)2023年 1月至今,公司多次在公司办公楼及用户厂区内与未签订合同九家大客户以面谈、电话等形式进行沟通签订合同及补缴差额情况。

(4)2023年 12月 29日,根据《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兵团第一监管周期第八师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兵发改价格发〔2023〕425号)、《转发第八师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师市发改发〔2023〕19号)文件,公司第一时间联系九家大客户,要求其按文件确定电价予以执行。

(5)2024年3月12日,公司向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新疆上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缴纳拖欠电费。2024年5月7日,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后续将会依次对未执行新电价企业采取相应措施。

(6)自电价政策公布以来,公司多次向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请求协助公司推进新《高压供用电合同》签订。

5.公司对电价调整部分是否符合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等收入确认条件的判断 (1)关于收入确认五步法的判断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应用指南规定,收入确认和计量大致分为五步: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第四步,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第五步,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公司电价调整确认收入不涉及第二、四、五步的复杂判断,现就第一、三步判断分析如下: 1)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收入准则应用指南规定,本准则所称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如隐含于商业惯例或企业以往的习惯做法中等)。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未签订合同的九家大客户仍在正常使用公司供电,并按原合同电价进行及时付款,符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的法律规定。

2)确定交易价格
收入准则及应用指南规定,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在确定交易价格时,企业应当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企业在判断交易价格是否为可变对价时,应当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如企业已公开宣布的政策、特定声明、以往的习惯做法、销售战略以及客户所处的环境等),以确定其是否会接受一个低于合同标价的金额,即企业向客户提供一定的价格折让。

①关于收取调价后电费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电价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原则,分级管理。”按照《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2022-2025年第八师电网输配电价(试行)的通知》(兵发改价格规〔2022〕174号)及师市《关于转发兵团燃煤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和2022-2025年八师电网输配电价有关文件的通知》(师市发改发〔2022〕928号)的通知要求,师市用电企业自2022年7月8日执行新的电价是政府文件明确规定。以前年度双方签订的《高压供用电合同》约定“按照有电价管理权的管理部门批准的电价执行;若遇电价调整,②关于可变对价。公司供电业务销售定价主要受当地发改委指导价格影响,其销售价格均采用政府指导价,兵团发改委在2022年10月25日对公司下发的相关通知中已经明确新的指导价格及开始执行日期,与本通知不符的其他优惠电价政策相应停止执行。2023年12月28日,兵团发改委再次向各师市下发通知,统一辖区内电价,同时督促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电力市场化改革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信息公开不规范、电费结算不及时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公司必须严格落实兵团发改委相关规定,否则可能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及上市公司利益受损,并面临追责风险。

未签订合同九家大客户仍在正常使用公司供电,公司认为按新电价进行确认的相关价格及售电数量在财务及业务上明确且可区分,收入金额能够准确计量。

(2)关于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判断
如前文所述,公司有权按照调整后的电价收取电费。未签订合同的九家大客户类型主要为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具有较强的资金偿付能力。公司作为石河子地区唯一合法供电企业,具有不可替代性,且针对未签订合同九家大客户可随时采取相关措施保护上市公司股东权益,预计相关款项收回可能性较大。

同时公司计划 2024年加大催收力度,拟通过限电、冻结账户、起诉等方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新疆上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到师市发改委及公司关于电价调整的相关文件通知后,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公司采用诉讼的方式向新疆上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追索电费差额,该案诉讼材料已经递交至石河子市人民法院,目前已立案。公司代理诉讼律师判断,法院支持诉讼请求的可能性较大。其他未按师市发改发〔2022〕928号《通知》要求落实电价的企业,若诉讼后,诉讼结果应与本案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对未签订合同的九家大客户按调整后电价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6.应收账款减值时点是否准确、减值金额是否充分
自2022年7月8日开始,公司根据兵团发改委下发的关于执行《兵团贯彻落实关于进—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的通知,对大工业用户电价进行调整,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由于受市场环境影响,实际合同签订工作在 2022年四季度开始正式推进。截至 2022年末,未签订新《高压供用电合同》的九家大客户资信情况良好,公司管理层判断相关应收账款不存在重大回收风险,故2022年12月31日对于应收九家大客户电费价差款项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023年公司对九家大客户采取多种措施协商新合同签订,截至 2023年12月 31日,该部分客户合同仍未签订,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详见“问题1/一/(二)/2.单项计提金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时点准确,并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二、会计师回复意见
述回复与我们在执行天富能源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了解的信息一致。

天富能源2023年度电力业务的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了解和评估与电力收入确认、应收账款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利用本所内部信息技术专家的工作,评价天富能源与电力收入确认相关的信息技术应用控制和一般控制,包括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会计政策,是否按照设计运行,是否因数据被篡改或软件系统逻辑问题而可能导致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信息记录不准确; 3.与管理层访谈,并检查主要业务类别的销售合同,通过检查合同条款,进而评估天富能源电力销售收入确认政策的适当性;
4.检查当地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相关电价等政府文件和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制定的相关依据; 5.核对本期电力业务系统销售额与财务销售收入数据,检查信息系统数据与财务数据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6.对电力销售收入及毛利率进行年度、月度、同行业对比分析;
7.采用抽样方式,检查与电力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资料,主要包括销售合同、销售系统、销售报表、抄表记录单(客户确认单)等;
8.对主要电力客户销售收入进行函证;
9.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选取样本与信息系统进行核对,并检查销售报表等;并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后的电力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是否存在收入冲回等,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10.查阅天富能源会计政策、主要客户合同,了解和评估天富能源对客户的赊销政策,对应收账款的核算、减值准备政策和管理层估计减值金额的方法;
11.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选取样本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以及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性; 12.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信息,复核管理层划分的组合以及对不同组合估计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选取样本评价管理层应收账款账龄划分的合理性;重新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准确性;
13.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1)天富能源2023年度应收账款单项计提金额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2)应收电费款按组合计提坏账比例提升具有合理性。(3)大工业用户电价调整系执行兵团发改委政策,已签订合同大工业用户均在正常回款,针对未签订合同大工业用户天富能源管理层预计相关款项收回可能性较大,对未签订合同的九家大客户按调整后电价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4)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时点准确,并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问题2
关于建筑施工业务与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年报显示,2023年公司建筑施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3.98亿元,占公司总收入比重 14.70%,去年同期为 6.22亿元;毛利率 3.46%,去年同期为5.31%。2023年末公司合同资产余额7.75亿元,主要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同比增长6.3%,累计计提减值0.49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2023年建筑施工业务前十大客户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完工进度、验收结算情况、收入确认金额,并结合建筑施工业务收入确认政策、收入及成本构成情况、项目完工进度及收入确认时点匹配度,说明 2023年收入大幅增长、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区分主要施工项目说明期末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包括涉及项目名称、交易对方、与公司关联关系、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总价、合同约定的结算条件、开工时间、期初期末完工及结算进度、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及减值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账龄及减值额,并结合期后结算、回款情况及交易对方资质,说明相关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减值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2023年建筑施工业务前十大客户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完工进度、验收结算情况、收入确认金额,并结合建筑施工业务收入确认政策、收入及成本构成情况、项目完工进度及收入确认时点匹配度,说明2023年收入大幅增长、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23年建筑施工业务前十大客户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完工进度、验收结算情况、收入确认金额
公司2023年建筑施工业务前十大客户情况详见下表:
2023年建筑施工业务前十大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关联关系完工进度累计结算金 额(含税)项目状态合同金额收入确认金额收入确认时点收入确认方法收入确认 依据
1石河子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第八师 2023-2024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建筑 能效提升项目(城区)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 包三标段非关联方40.00%1,405.27项目在建4,174.021,531.74——按履约进度确认投入法
  第八师石河子市2023年城镇老旧供热一次网改造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非关联方39.06%4,398.01项目在建14,658.175,253.22——按履约进度确认投入法
  政府地下停车场给水管网工程非关联方46.27%-项目在建17.007.22——按履约进度确认投入法
  石河子市 33、71小区土地置换配套管线迁改工 程、石河子市33、34新建住宅区域配套管线迁改 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非关联方36.24%154.94项目在建1,384.47460.27——按履约进度确认投入法
  2023年八师石河子市煤改电项目(山丹湖村、大 庙村)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非关联方80.06%903.66项目在建1,129.58829.63——按履约进度确认投入法
  2023年八师石河子市煤改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 体化总承包非关联方88.50%3,191.92项目在建4,234.803,438.35——按履约进度确认投入法
  第八师石河子市城市居民共有燃气管道更新改造 项目(EPC)项目非关联方41.49%759.39项目在建2,142.89815.61——按履约进度确认投入法
  第八师石河子市居民户内燃气软管、自闭阀更新 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非关联方26.02%2,326.43项目在建11,560.662,759.89——按履约进度确认投入法
  2023年八师石河子市煤改电项目(三期)设计采 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非关联方13.20%1,087.11项目在建8,235.85997.35——按履约进度确认投入法
  2022年八师石河子市煤改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 体化总承包非关联方100.00%3,074.07已竣未结3,443.053,158.76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合同金额
  石河子天南新区(9号、28号、44号、53号)供 热配套一次网及换热站工程非关联方100.00%2,995.95已竣未结3,015.222,766.26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一审结算
  石河子市老旧小区整体改造及专项改造配套供 水、供电、供暖、供气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非关联方100.00%11,773.98已竣未结13,438.1512,318.03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一审结算
  北工业园区职工宿舍三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 化总承包(二标段)非关联方100.00%389.10已竣未结1,047.98961.45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合同金额
  第八师住建局八师石河子市C730项目配套管网工 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非关联方100.00%246.03已竣未结250.91230.19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合同金额
  石河子市供热配套一次网及换热站工程(二期) EPC总承包非关联方100.00%2,176.17已竣未结2,176.171,996.49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一审结算
  2022年排水管网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非关联方100.00%322.65已竣未结436.47400.43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合同金额
  小计————35,204.68——71,345.3937,924.89——————
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关联关系完工进度累计结算金 额(含税)项目状态合同金额收入确认金额收入确认时点收入确认方法收入确认 依据
2中铁十四局集 团第三工程有 限公司玛纳斯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二期)EPC总 承包项目-电力工程非关联方100.00%4,081.59已竣未结7,828.627,182.22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一审结算
  石河子城市供水管网改造扩建工程非关联方100.00%615.90已竣未结1,805.061,656.02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结算协议 书
  石河子市老旧小区 1#小区等基础设施整体改造项 目EPC总承包非关联方100.00%972.61已竣未结1,282.181,176.31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一审结算
  石河子市老旧小区 24#小区等专项改造项目- (12-1、21、3、16、17、24、25)小区等专项 改造EPC总承包非关联方100.00%414.21已竣未结865.15793.72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一审结算
  花园美食广场(和田夜市)非关联方100.00%119.31已竣未结163.38149.89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结算协议 书
  石河子市老旧小区 15#小区等基础设施整体改造 项目EPC总承包非关联方100.00%283.09已竣未结550.53505.07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结算协议 书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团场“三供一业”给水 改造项目施工(第一、二标段)管道工程非关联方100.00%333.16已竣未结609.79559.44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结算协议 书
  石河子老城区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市政分公司 施工部分)非关联方100.00%842.38已竣未结874.14801.96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结算协议 书
  小计————7,662.25——13,978.8512,824.63——————
3第八师石河子 市水利工程管 理服务中心新疆兵团第八师巴音沟(全河)治理工程施工第 二标段非关联方100.00%514.32已竣已结500.1328.762023年7月完工一次性确认竣工决算
  兵团第八师抗旱水源备用井(一期)工程-机井 配套部分之一电力非关联方100.00%183.53已竣未结229.41210.47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合同金额
  第八师2022年度玛纳斯河灌区(121团)续建配 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第五标段(121团一支干引 四支渠、121团一支干引五支渠、121团团一支干 渠引四支四斗渠施工)非关联方100.00%1,407.70已竣未结1,759.631,708.38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合同金额
  第八师莫索湾垦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备用水源工程 施工二标非关联方100.00%86.13已竣未结95.7092.91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合同金额
  第八师石河子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灌 区闸门及启闭机检修保养项目非关联方100.00%65.68已竣未结59.8758.13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一审结算
  玛纳斯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段2022年度防 洪治理项目-施工第四标段非关联方100.00%334.56已竣未结448.46435.40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合同金额
  玛纳斯河主城区段河道及岸线整治工程(一期)左 岸伴堤道路非关联方100.00%120.06已竣未结118.90115.44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合同金额
  新疆兵团第八师2021年度玛纳斯河灌区续建配套 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配套设施施工(西岸大渠闸枢 纽、洞子渠)(电)非关联方100.00%350.50已竣未结350.50321.56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一审结算
  新疆玛纳斯河主城区段河道及岸线整治工程(一 期)10KV配电及设备购置安装非关联方100.00%237.15已竣未结237.15217.57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一审结算
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关联关系完工进度累计结算金 额(含税)项目状态合同金额收入确认金额收入确认时点收入确认方法收入确认 依据
  新疆玛纳斯河主城区段河道及岸线整治工程(一 期)施工第二标段非关联方100.00%234.18已竣未结234.18214.84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一审结算
  兵团玛纳斯河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 改造项目(第八师部分)(133团一支渠、134团 三支渠)-电力施工工程非关联方77.56%40.10项目在建100.2471.33——按履约进度确认投入法
  第八师2022年度玛纳斯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 改造项目设备及安装工程电力非关联方80.00%473.45项目在建591.82434.36——按履约进度确认投入法
  第八师石河子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改 造项目(施工)非关联方78.03%94.90项目在建209.25149.80——按履约进度确认投入法
  第八师石河子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培训楼附 楼改造项目(施工)非关联方100.00%57.09已竣未结56.3752.38——按履约进度确认投入法
  兵团玛纳斯河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 改造项目(第八师部分)(133团一支渠、134团 三支渠)-土建部分非关联方81.66%1,016.41项目在建1,270.511,007.22——按履约进度确认投入法
  第八师2023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 养护项目非关联方75.30%130.24项目在建162.80112.46——按履约进度确认投入法
  玛纳斯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段2023年度防 洪治理项目-第三标段(夹河子水库至额榆线河 段施工)非关联方74.58%787.78项目在建1,056.34722.73——按履约进度确认投入法
  玛纳斯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段2023年度防 洪治理项目-第五标段(147团河段施工)非关联方62.88%1,268.48项目在建2,017.191,163.74——按履约进度确认投入法
  2023年度玛河水库维修项目(肯斯瓦特等水库主 坝面板维修)非关联方79.00%136.70项目在建163.50125.41——按履约进度确认投入法
  第八师大中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非关联方6.83%59.96项目在建1,286.0380.62——按履约进度确认投入法
  小计————7,598.92——10,947.987,323.51——————
4新疆天富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团场“三供一业”给水 改造项目-给水管网工程关联方92.30%2,609.84项目在建7,336.356,212.34——按履约进度确认投入法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团场“三供一业”给水 改造项目-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关联方100.00%-已竣未结601.86552.17——按履约进度确认投入法
  天富春城综合办公大楼零星维修工程关联方100.00%16.00已竣未结16.0014.68——按履约进度确认投入法
  小计————2,625.84——7,954.216,779.19——————
5中建新疆建工 (集团)有限 公司八师石河子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非关联方100.00%1,576.96已竣未结5,979.115,804.96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一审结算
6新疆天建宏润 工程有限公司第八师石河子市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整体改造项 目32、33小区工程非关联方100.00%1,768.17已竣未结1,907.511,750.01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结算协议 书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八师石河子市 南子午路和西三路等城市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非关联方100.00%865.87已竣未结1,722.201,580.00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结算协议 书
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关联关系完工进度累计结算金 额(含税)项目状态合同金额收入确认金额收入确认时点收入确认方法收入确认 依据
  东二东三路道路提升及配套管网改造工程 EPC总 承包非关联方100.00%402.71已竣未结662.81608.08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结算协议 书
  新疆天建宏润工程有限公司石河子市东一路和光 明路等城市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非关联方100.00%281.70已竣未结608.35558.12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结算协议 书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八师石河子市 北三路等城市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非关联方100.00%193.82已竣未结419.09384.49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结算协议 书
  小计————3,512.27——5,319.964,880.70——————
7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第八师一 四七团城镇管 理服务中心 (环境保护工 作站)第八师 147团镇区供热管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设 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非关联方81.46%3,091.45项目在建3,864.322,888.12——按履约进度确认投入法
8中国电力工程 顾问集团西北 电力设计院有 限公司兵团北疆石河子100万千瓦光伏基地天富40万千 瓦光伏项目升压站施工及送出线路工程总承包非关联方100.00%2,558.88已竣未结2,849.602,614.31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合同金额
9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第八师石 河子市农业技 术推广总站第八师连、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 总承包(第三包)非关联方100.00%2,221.84已竣已结2,248.482,062.83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竣工决算
  第五师 86团 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5 连)非关联方100.00%553.38已竣未结522.92507.69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合同金额
  小计————2,775.22——2,771.402,570.52——————
10石河子大学化工平台一期室外蒸汽设备用房拆除非关联方100.00%3.50已竣未结3.503.402023年11月完工一次性确认合同金额
  石河子大学2021年校园零星维修非关联方100.00%34.72已竣已结34.7231.852023年11月完工一次性确认竣工决算
  石河子大学中区新建化工创新实验大楼彩钢围墙 与树木移植非关联方100.00%21.82已竣已结21.8220.022023年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竣工决算
  游泳馆顶部排风和电动天窗故障维修项目非关联方100.00%9.79已竣已结9.798.982023年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竣工决算
  中区逸夫图书馆零星维修非关联方100.00%6.31已竣已结6.315.792023年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竣工决算
  石河子大学北区原农学院箱变增容项目非关联方100.00%224.02已竣已结224.02205.52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竣工决算
  石河子大学南区房屋粉刷非关联方100.00%14.62已竣未结14.6213.41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一审结算
  石河子大学中区中心配电室改造项目非关联方100.00%126.09已竣未结252.17231.35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一审结算
  石河子大学北苑校区宿舍楼配套水暖电气管网基 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工程非关联方100.00%672.46已竣未结718.57659.24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合同金额
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关联关系完工进度累计结算金 额(含税)项目状态合同金额收入确认金额收入确认时点收入确认方法收入确认 依据
  石河子大学南苑新区“一带一路”国际教育中心 配套水暖电气管网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非关联方100.00%558.24已竣未结764.16701.062023年12月完工一次性确认合同金额
  石河子大学化工创新实验楼建设项目配套热交换 站设备安装和一次管网工程非关联方90.00%227.21项目在建252.46208.45——按履约进度确认投入法
  石河子大学理工教学实验楼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 程非关联方44.48%70.17项目在建140.3457.27——按履约进度确认投入法
  小计————1,968.95——2,442.482,146.34——————
合计————68,575.42——127,453.3085,7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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