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创电气(688698):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三次修订稿)

时间:2024年05月27日 20:01:18 中财网
原标题:伟创电气: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三次修订稿)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三次
修订稿)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本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 范围 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 任职的技术骨干、业 事、监事。以上激励 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 或聘用合同。 机构及执行机构 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工作; 人力资源部组成考核 人力资源部、财务部 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 考核指标及标准 授的权益能否归属将 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 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 绩考核考核目标如下表 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所有激励对象,授予 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 象中,公司高级管理 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 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 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 司内审部门监督; 核。 据公司、激励对象两 中,分年度对公司的 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示: 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A)档业绩考核目标(B)档业绩考核目标(C)档
    
 公司归属系数 100%公司归属系数 90%公司归属系数 80%
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归 属期  
    
    

  )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 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10%。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 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9%。 
     
     
 第二 个归 属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 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的 增长率不低于6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 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55%。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 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 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 的增长率不低于54%。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 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49.50%。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 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 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 的增长率不低于48%。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 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44%。
     
     
     
     
     
 第三 个归 属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 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的 增长率不低于10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 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95%。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 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 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 的增长率不低于9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 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85.50%。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 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 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 的增长率不低于8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 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76%。
     
     
     
     
2、若 致;若预留留部分在2022年授予完 部分在2023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 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如首次授予部分一 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A)档业绩考核目标(B)档业绩考核目标(C)档 
     
 公司归属系数 100%公司归属系数 90%公司归属系数 80% 
预留 授予 的限 制性 股票第一个 归属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 数,2023年营业收入的增 长率不低于60%。 2、以 2021年净利润为基 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55%。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 数,2023年营业收入的增 长率不低于54%。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 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49.50%。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 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 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 入的增长率不低于 48%。 2、以2021年净利润为 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44%。
     
     
     
     
     
 第二个 归属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 数,2024年营业收入的增 长率不低于100%。 2、以 2021年净利润为基 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95%。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 数,2024年营业收入的增 长率不低于9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 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85.50%。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 件之一: 1、以2021年营业收入 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 入的增长率不低于 80%。 2、以2021年净利润为 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76%。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且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商誉减值、大额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固定资产)处置损益的影响。

2、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3、上述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
) 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 人考核评级由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决 五个等级。根据激励个人考核结果 况如下: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核要求: 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 定。其中,个人绩效分为A、B+、B、C 确定其个人层面归属系数,对应的可归
等级标准系数
AK=1
B+ 
  
B 
  
CK=0.8
DK=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第六条 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薪酬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七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期间为2022-2024三个会计年度,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3年授予完成,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

第八条 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考核结果后5日内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委员会申诉,薪酬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二)考核记录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案保存。

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3、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10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薪酬委员会统一销毁。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冲突,由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股权激励计划执行。

(三)本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本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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