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真空(30139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真空”“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260号)。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东莞证券和兴业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4年5月28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5月2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东莞证券包销。 2、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4年5月27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号深业中心 311室主持了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发行人: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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