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迅达(300518):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回复

时间:2024年05月27日 22:01:17 中财网

原标题:新迅达: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4年 5月 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西新迅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91号),现对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回复如下:
1.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年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对你公司 2023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主要有:一是你公司因矿产品贸易向上海源沅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源沅”)和海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华熙”)分别预付款项3,780.00万元和6,103.80万元。2023年度,海南华熙已到货4,674.66万元,上海源沅尚未到货。截至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华兴所无法上述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和可回收性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二是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你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盛欣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欣新”)对中能鑫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鑫储”)的投资余额为5,000万元,根据2023年4月合作协议约定,盛欣新对中能鑫储持股比例为10%,对中能鑫储具有重大影响。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能鑫储的实收资本全部由盛欣新出资,其他股东全部未有实缴出资,且中能鑫储在收到投资款项后未按合同的约定专款专用。截至审计报告出具之日,华兴所无法对投资中能鑫储的商业合理性和可回收性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请你公司:
(1)说明你公司从事矿产品贸易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的影响,并结合上下游客户供应商及货款结算安排、你公司是否实际控制货物、是否承担货物减值风险及实际承担的资金成本等因素,核实说明你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原因及真实目的,相关业务是否构成融资性贸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涉及利益输送,在此基础上说明开展相关业务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2)按发生额口径列示2023年至今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预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预付对象、预付金额、发生时间、具体交易事项、结转情况,并核实说明相关款项是否最终流向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主要股东、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违规对外财务资助或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3)说明你公司投资中能鑫储的交易背景、交易意图、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实缴出资、持股期间的出资款存放情况及实际用途,核实说明相关交易是否涉及你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或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并充分提示投资款无法按期收回的风险;
(4)以表格形式列示2023年以来你公司对外投资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背景、交易目的、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其他股东及出资情况,并结合上述情况详细说明相关投资具体落实情况、进展是否符合预期以及是否采取恰当措施确保相关投资款项的安全;
(5)严格对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第六条的要求,详细说明消除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及措施可行性、预期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时间。

请华兴所:
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同时详细说明针对上市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所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进一步说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具体原因,是否已采取替代程序。

公司回复:
(1)说明你公司从事矿产品贸易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的影响,并结合上下游客户供应商及货款结算安排、你公司是否实际控制货物、是否承担货物减值风险及实际承担的资金成本等因素,核实说明你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原因及真实目的,相关业务是否构成融资性贸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涉及利益输送,在此基础上说明开展相关业务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一、矿产品贸易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的影响 (一)矿产品贸易的具体情况
公司矿产品贸易采用的是“背靠背”贸易代理模式,即企业通过与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供应链的优化和协同。公司在贸易业务开展初期选择背靠背模式可以充分发挥公司贸易业务团队掌握的渠道优势,更好地整合上下游资源,降低沟通成本同时控制市场波动风险获取稳定的收益。

通过与上游煤炭、铁矿石供应商的紧密合作,公司可以及时获取到原材料的供应信息和市场行情,从而与下游客户签订相应的销售合同。这些合同的签订时间、总量一般与采购合同一一对应,以确保供应链的顺畅运作。公司在已撮合好客户、供应商的双向意向后,才分别与供应商、客户签署采购及销售合同。

(二)公司矿产品贸易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按照净额确认矿产品贸易收入 127.72万元,2023年度共支付矿产品贸易供应商货款为 21,250.67万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应付账款余额为 130.99万元,预付款项余额 8,698.71万元,截至本函回复日,上述预付款项余额 1,967.17万元;2023年度公司共收到矿产品贸易客户货款 12,151.72万元,应收账款余额 1,187.96万元,截至本函回复日,上述应收账款余额 155.29万元。


客户名称交易内容税后交易金 额 (万元)占比结算政策供应商名称税后交易金 额 (万元)占比结算政策
北京燕钢钢铁有 限公司铁矿产品4,202.3835.59%出具书面货权转移文件 后支付80%;在收到CCIC 卸港报告后支付尾款。海南华熙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4,136.8735.49%合同签订后支付10%,卖方出 具书面货权转移文件后再支付 70%,收到最终结算资料后支 付尾款。
山东玉龙黄金股 份有限公司煤炭产品3,554.2330.10%先货后款,完船后结清 全额货款。上海绿地凌港电力 燃料有限公司3,538.1230.36%合同签订前预付10万元签约 保证金,合同执行后计入货 款。装船前预付100%货款,完 船后结清全额货款。
厦门国贸矿产有 限公司煤炭产品1,687.1314.29%入库单以及快检结果符 合合同约定后付款 90%/95%,双方确认结算 单,确认结算单后对货 款多退少补。山东涌润能源发展 有限公司1,677.5814.39%合同签订后,支付90%预付货 款,收到结算资料后支付尾 款。
金盛兰国贸矿业 有限公司煤炭产品1,145.419.70%有效货权转移证明后付 款90%,货全部到厂后全 部结清。山东涌润能源发展 有限公司1,138.479.77%合同签订后预付90%,货全部 到厂后全部结清
扬州富港贸易有 限公司铁矿产品784.106.64%收到装船通知支付85%的 货款,待双方码头磅单 出来最终结算后,支付 剩余货款。上饶市宝隆商贸有 限公司764.636.56%收到货权转移证明2个工作日 内支付85%,结算完成后支付 尾款。
合计11,373.2596.32%11,255.6796.57%
三、公司是否实际控制货物、是否承担货物减值风险及实际承担的资金成本 公司矿产品贸易主要围绕产业客户整合资源,通过对渠道的自主控制,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产品的流通。公司在该业务中作为销售渠道功能,未实际控制货物,不承担存货减值风险,所收取收入仅为销售渠道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4号——收入》规定应以净额法确认收入。

四、核实说明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原因及真实目的,相关业务是否构成融资性贸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涉及利益输送,在此基础上说明开展相关业务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一)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原因及真实目的
一方面,鉴于公司掌握优质锂矿资源,并依托股东背景资源以及矿山优势,为了与新能源产业上下游建立更加稳定的合作关系,以稳定原材料价格和应对成品价格波动,公司进入能源矿产市场。此举有利于公司步入能源矿产市场,导入锂矿等新能源领域客户,为公司持有的两座锂矿开采后量产拉通供应链资源,推动公司锂矿产品与其合作进展。公司在广西成立了贸易公司,以开展矿产品贸易业务。另一方面,公司聘请了有几十年大宗商品从业经验的职业经理人组成的专业贸易队伍,根据市场情况灵活配置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贸易链条,进行锂矿、铁矿、铝锭和煤炭等大宗商品贸易,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和资金优势,能够为公司创造一定利润,同时也为后续独立开展新能源生产销售业务打下基础。

截止本回函日,(1)公司开展矿产品贸易出现了一定的风险敞口,主要系公司与上海源沅和海南华熙发生的业务往来(详见第【一】题)【5】问;(2)鉴于公司贸易业务显露出的风险,公司已将在手的大宗贸易业务、“背靠背结算方式”的业务完结,不再开展其他大宗贸易业务、“背靠背结算方式”的业务等相关业务,从源头上切断该等业务带来的风险。

(二)相关业务是否构成融资性贸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涉及利益输送,在此基础上说明开展相关业务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贸易业务具备真实的交易背景,具备商业合理性;公司合作的供应商非客户指定,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上下游之间不存在特定利益关系;贸易合同条款未约定垫资、资金使用利率/回报率、融资、借款本
供应商成本付款时间付款金额客户收入收款时间收款金额资金占用费扣除资金占用费后 毛利
海南华熙供 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4,136.872023/9/7420.98北京燕钢钢 铁有限公司4,200.232023/12/4824.017.1556.20
  2023/11/20250.00      
      2023/12/142,974.94  
  2023/12/4200.00      
      2024/1/2949.74  
  2023/12/62,338.00      
       -  
  2023/12/7553.97      
       -  
  2023/12/19911.71      
       -  
山东涌润能 源发展有限 公司1,367.432023/11/10450.00厦门国贸矿 产有限公司1,374.262023/11/28187.371.085.07
  2023/11/29187.00      
      2023/11/30377.61  
  2023/11/30370.00      
      2023/12/5316.25  
  2023/12/6116.00      
      2023/12/8427.53  
  2023/12/8185.00      
      2023/12/1288.87  
  2023/12/1488.43      
       -  

上海绿地凌 港电力燃料 有限公司3,538.122023/12/110.00山东玉龙黄 金股份有限 公司3,554.232023/12/294,016.288.297.82
  2023/12/63,718.12      
       -  
  2023/12/22269.96      
       -  
上饶市宝隆 商贸有限公 司764.632023/11/29530.00扬州富港贸 易有限公司771.422023/11/28398.00-0.066.85
  2023/11/30160.00      
      2023/11/29322.00  
  2023/12/6174.03      
      2023/12/7166.04  
山东涌润能 源发展有限 公司620.742023/9/15432.30金盛兰国贸 矿业有限公 司623.302023/10/20713.042.140.42
  2023/9/22275.10      
      2023/11/28-8.71  
  2023/11/27-5.96      
       -  
合计10,427.7 9 11,634.63 10,523.44 11,752.9518.6076.36
注:表中模拟计算的资金占用费所用年利率为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45%。

经前述模拟计算,公司贸易业务毛利远大于资金占用费,因此该项业务不属于融资性贸易,不涉及利益输送。

综上,相关业务不构成融资性贸易、具备商业实质、不涉及利益输送,开展相关业务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2)按发生额口径列示 2023年至今交易金额在 100万元以上预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预付对象、预付金额、发生时
间、具体交易事项、结转情况,并核实说明相关款项是否最终流向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主要股东、董监高或其他关联
方,是否存在违规对外财务资助或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序号预付对象预付时间发生金额(万元)具体交易事项预付账款余额(万 元)结算情况
1上海绿地凌港电力燃料有限公 司2023.12.01- 2023.12.223,998.08外购5000煤炭45503吨-已结算完成
2上海源沅矿业有限公司2023.12.19- 2023.12.283,780.00外购4200煤炭45140吨1,107.71部分发货,结算中
3海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3.12.06- 2023.12.193,649.95Fe:64.63%铁精粉 32929.512吨-已结算完成
  2023.12.06- 2023.12.071,429.14钢材1339.02吨859.46部分发货结算,其余款 解除协议待退回
  2023.11.20- 2023.12.191,024.71铁精粉9240吨货款-已结算完成
  2024.01.08- 2024.01.295,780.09铁精粉货款(46461.229 吨,最终结算46549.936 干吨)-已结算完成
  2024.01.112,439.41钢材6139吨100%2,439.41未发货
  2024.02.05- 2024.03.13610.0050000吨铁精粉保证金610.00未发货
4浙江浙金能源有限公司2023.12.26- 2023.12.272,849.2920006吨无烟煤-已结算完成
5山东涌润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3.11.10- 2023.12.141,396.437725.96吨焦煤货款-部分结算
  2023.09.08- 2023.10.09585.034957.91吨喷吹煤-已结算完成
  2023.09.15- 2023.09.22701.445777.17吨喷吹煤货款-已结算完成

  2023.10.12- 2023.12.19350.472043.04吨无烟煤-已结算完成
  2023.09.27- 2023.12.19236.471164.88吨肥煤货款-已结算完成
  2023.10.31- 2024.01.26373.943031.34吨喷吹煤95%货 款-已结算完成
  2024.01.30- 2024.03.293,047.48动力煤38673吨货款-已结算完成
  2024.01.18- 2024.03.132,704.3935010吨动力煤-已结算完成
  2024.02.271,408.2917813吨动力煤100%货款-已结算完成
  2024.02.041,381.9517828吨动力煤100%货款-已结算完成
  2024.03.041,400.0024632吨动力煤货款-已发货结算中,已预收 客户款项
  2024.01.05857.303800吨焦煤100%-结算中
  2024.03.15791.0014250吨动力煤70%货款-已预收客户款项,已发 货结算中
  2024.04.15770.0014221吨动力煤70%货款-已发货结算中,已部分 预收客户款项
  2024.02.01661.00焦煤3946吨70%货款-部分结算
6深圳前海中能再生资源有限公 司2023.04.28200.00采购锂辉石200.00待退款
7上饶市宝隆商贸有限公司2023.11.29- 2023.12.06864.037671.32吨铁精粉货款-已结算完成
8宜春市比特矿业有限公司2023.07.18235.82采购锂辉石-已结算完成
9帝唐国际贸易唐山曹妃甸有限 公司2023.09.29133.62777.84吨精煤-已结算完成

10四川妙不可盐食品有限责任公 司2023.10.19117.75鸡爪500g200000罐 (0037-011)预付款30%-已结算完成
  2023.03.17105.00鸡爪500g(0037-002) 30%-已结算完成
  2024.1.18114.00无骨鸡爪500g(65%)20 万罐(0037-019)预付款 30%-已结算完成
11山东中海食品有限公司2023.12.29- 2024.02.26136.89黄桃罐头(0007-003) 90%-已结算完成
12普洱汇理进出口有限公司2023.11.24100.00采购锂辉石保证金97.04部分发货结算
13福建省永裕德贸易有限公司2024.03.13920.002500吨线材100%货款694.72已预收客户款项,部分 发货结算
14山西华宏科技有限公司2024.01.25800.80高硫贫煤及贫瘦煤80%800.80未发货未结算
15防城港市冠南进出口贸易有限 公司2024.02.01191.50干低眼无齿芒鱼肚200箱 货款预付100%-已结算完成
  2024.04.02199.36干低眼无齿芒鱼肚200箱 货款预付100%199.36未发货未结算
二、核实说明相关款项是否最终流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主要股东、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违规对外财务资助或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上述预付款项主要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日常采购,不存在最终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主要股东、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对外财务资助或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3)说明你公司投资中能鑫储的交易背景、交易意图、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实缴出资、持股期间的出资款存放情况及实际用途,核实说明相关交易是否涉及你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或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并充分提示投资款无法按期收回的风险;
一、说明公司投资中能鑫储的交易背景、交易意图、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实缴出资、持股期间的出资款存放情况及实际用途
自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以来,公司已确定了转型新能源行业的战略规划,在此基础上公司准备进行动力电池、储能方面的技术储备与投资。2022年,市场上锂电池投资达到顶峰,市场价格走高,部分企业寻求通过投资新兴技术来实现差异化,多价离子电池产业作为一个相对较新的领域,提供了更多的技术创新机会。

以铝离子电池为代表的多价离子电池具备资源储备高、成本低、安全性好、环境污染小、可持续性强等诸多优点。鉴于上述交易原因和背景,基于长期战略规划角度,为了提前锁定核心技术和储备新能源相关新技术的需要,同时考虑到多价离子电池技术的长期潜力和成长性,公司于 2022年开始投资中能鑫储。

针对该笔投资:其他股东未同比例实缴出资、持股期间的出资款未专款专用,上市公司均注意到了上述情形,但鉴于本笔投资主要系提前锁定核心技术和储备新能源相关新技术的需要,同时考虑到投资款的可回收性及回购可执行性,最终在给予对方足够的宽限期后于 2024年 5月 7日向对方发函决定终止本笔投资。

二、核实说明相关交易是否涉及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或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并充分提示投资款无法按期收回的风险
基于公司转型新能源行业的战略需求以及中能鑫储铝离子电池业务的发展前景考虑,公司对中能鑫储进行战略投资,具备真实的商业实质。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或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由于中能鑫储未能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完成产品开发目标且存在投资款被用作其他用途的情形,2024年 5月 7日,盛欣新科技向中能鑫储以及其他相关方出具《关于解除合作协议、终止投资的通知》,要求中能鑫储及其相关方在 12个月内退还 5,000万元投资款,且终止对中能鑫储的全部投资。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方退还投资款的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诉讼等方式追究相关方违约责任,保障投资款按期收回。

尽管公司已采取以上救济措施,但仍存在投资款无法按期收回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被投资公司交易背景交易目的投资 进度实际投 资成本持股 比例股东认缴、 实缴情况
卢氏县宇瑞科 技有限公司在全球碳中和的大趋势下,新能源 产业迎来了大发展时代。2016 年,我国首次提出了24种战略性 矿产资源目录,锂被定位为24种 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之一。2020 年以来,锂矿、锂盐处于供不应求 的状态,价格持续处于景气周期。公司通过间接持有光宇矿业60%的股权, 享有蔡家锂矿和南阳山锂矿权益,从而通 过布局锂矿资源切入新能源产业上游核心 领域。蔡家锂矿和南阳山锂矿除已探明储 量外,还有一定的储量勘探潜力,未来具 有较好的开发价值和发展前景。 公司为光宇矿业的勘探、开发提供有力支 持,光宇矿业的开发与运营将有助于丰富 公司的业务结构,布局新能源产业,提升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而为公司的未 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已完成实 缴,公司 正常经营21,516.80 万元100%公司已实缴
海南盛洁华韬 实业有限公司2022年11月,公司通过宇瑞科技 间接控制光宇矿业60%的股权,享 有蔡家锂矿及南阳山锂矿权益。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新能源产业链,公司设 立海南盛洁华韬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未来 的锂矿相关贸易业务拓展做准备。未实缴, 公司正常 经营-公司直接持 股51%,公 司持股70% 的子公司广 西元亨华景 科技有限公 司持股49%公司与其他股东 均未实缴
广西元亨华景 科技有限公司公司2023年起拟变更公司注册地 址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并于 2023年10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为充分利用自贸区政策,快速融入当地发 展,公司在南宁设立子公司为公司的相关 业务拓展做准备。未实缴, 公司正常 经营-70%公司与其他股东 均未实缴

被投资公司交易背景交易目的投资 进度实际投 资成本持股 比例股东认缴、 实缴情况
广西新迅达新 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登记及相关备案手续,迁址至中国 (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 区。 未实缴, 公司尚未 开展经营 活动-60%公司与其他股东 均未实缴
杭州盛讯云商 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直播带货业务经过行业快速发展 后,公司业务红利逐步消失。基于 公司未来战略的规划布局,公司逐 步减少直播带货业务的投入,同时 增加对自营品牌的电商直销业务。 子公司深圳市盛讯云商科技有限公 司电商直销业务发展迅速,电商店 铺增加,运营人员增加快速增长。为独立核算,区分直播业务运营人员和直 销业务运营人员,将直销业务运营人员调 整到杭州子公司入职,并且电商直销业务 需要大批量的电商店铺,杭州子公司设立 有助于开展多渠道多品牌战略。未实缴, 公司正常 经营-公司持股 51%的子公 司深圳市盛 讯云商科技 有限公司持 股100%子公司未实缴
广西大有电子 商务有限公司公司2023年起拟变更公司注册地 址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并于 2023年10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及相关备案手续,迁址至中国 (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 区。大有电子商务的主要经营业务为“南宁横 州市农产品产业链拓展与高质量发展项目 --甜玉米产业试点”,本项目是上市公司 原有电商直播业务助力当地产业发展的示 范项目,且已取得南宁市乡村振兴局、南 宁市财政局《2023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 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上市公司欲 通过本项目的合作,继续提升上市公司直 播电商业务的区域范围及种类。已部分实 缴,公司 正常经营520万元48%公司认缴720万 注册资本、实缴 520万注册资 本;其他股东认 缴780万注册资 本,实缴200万 注册资本
南宁海盟新能 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公司通过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 设立合伙企业,是在保证公司主营 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借助专业 机构的投资经验及资金优势,一方 面可以为公司寻找投资机会,通过 投资优质标的实现资本增值;另一 方面也有助于公司寻找行业内的优 质投资标的,为公司在新能源行业对外投资的资金将重点用于对公司相关联 的新能源领域上下游企业的投资,可以实 现在技术、产品、市场、供应链等方面与 公司形成协同,有利于公司获取更多产业 资源,优化产业生态,增强公司的供应链 安全,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司 长期稳健发展。已部分实 缴,公司 正常经营1,650万元27.49%公司认缴5500 万,出资1650 万;其他股东认 缴131600万, 出资4450万

被投资公司交易背景交易目的投资 进度实际投 资成本持股 比例股东认缴、 实缴情况
 的产业整合提供支持,实现资本与 产业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公司 在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相关的产业 布局。     
中能鑫储(北 京)科技有限 公司2022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 更,并确定了转型新能源行业的战 略规划。在此基础上,上市公司进 行了动力电池、储能方面的技术储 备与投资。中能鑫储主要从事铝离子电池研发业务,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创新中心出具的 《情况说明》,主要内容:中能鑫储与我 中心合作,在我中心园区建设铝离子电池 示范生产线。现示范产线全部设备已运抵 我中心园区,并均安装、调试完成,产线 设备可正常、稳定运行,示范产线已建设 完成,并投入测试使用。上市公司本笔投 资的主要目的系提前锁定核心技术,储备 新能源相关新技术。已完成实 缴,公司 正常经 营,我司 正在协商 签订解除 合作协 议,收回 投资5,000万元9.9999%公司认缴、实缴 111.11万注册 资本;其他股东 认缴1000万注 册资本,未实缴
广西天宜鸿达 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我国目前处于合成生物学发展的早 期,国内陆续出台支持合成生物学 产业发展的政策。随着国内对于合 成生物学产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 大,将会为我国生物制造产业创造 良好的发展环境。天宜鸿达是一家以生物工程为主导的,集 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新科技公 司,主要产品为生物基丁二酸、生物基 BDO等,可广泛应用于食品、医药、农业 及化学工业等领域,本次投资有助于丰富 公司的业务结构,丰富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进而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 响。已部分实 缴,公司 尚未开展 经营活动1,000万元40%公司认缴4,000 万元注册资本, 实缴1,000万元 注册资本;其他 股东认缴6,000 万元注册资本, 实缴1,100万元 注册资本
二、相关投资具体落实情况、进展是否符合预期以及是否采取恰当措施确保相关投资款项的安全
以上除对中能鑫储投资外,公司相关投资的具体落实情况、进展均符合投资预期。其中对中能鑫储投资未达预期的原因以及公司目前采取的确保投资款项安全的措施见第一题第(3)问。


(5)严格对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第六条的要求,详细说明消除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及措施可行性、预期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时间。

一、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
(一)与矿产品贸易相关的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及可回收性
2023年度,公司因矿产品贸易向上海源沅矿业有限公司和海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分别预付款项 3,780.00万元和 6,103.80万元。2023年度,海南华熙已到货 4,674.66万元,上海源沅尚未到货。截至回函日,新迅达公司对上海源沅和海南华熙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分别为 1,107.71万元和 3,908.87万元。

(二)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商业合理性及可回收性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新迅达子公司盛欣新科技对中能鑫储的投资余额为5,000.00万元,根据 2023年 4月合作协议约定,盛欣新科技对中能鑫储持股比例为 10%,对中能鑫储具有重大影响。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中能鑫储的实收资本全部由盛欣新科技出资,其他股东全部未有实缴出资,且中能鑫储在收到投资款项后未按合同的约定专款专用。

二、公司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及措施可行性、预期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时间
(一)与矿产品贸易相关的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及可回收性
(1)海南华熙
海南华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子公司广西元亨华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元亨华景”)的主要贸易合作对手之一,双方合作始于 2023年 9月,业务主要为公司向其采购铁矿石和钢材,自 2023年 9月起,公司共与海南华熙已结算业务金额为 15,334.37万元(不含税),后期因海南华熙实际控制人纪雷因涉嫌违法犯罪于2024年 3月 22日被羁押,并于 2024年 4月 26日被执行逮捕,目前导致海南华熙履约困难,存在无法交货的风险,尚需结算金额为 3,908.87万元。为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已聘请律师对海南华熙发起诉讼,并申请资产保全,要求偿付公司的货款以及相应损失;同时解除目前相应下游合同,规避无法交货的风险。

(2)上海源沅
本业务上游为上海源沅矿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金属矿石销售,煤炭销售,制品销售等业务的公司;下游为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该笔业务启动于 2023年 12月,货物物品为煤炭。2024年年初,煤炭价格下跌导致后期交货暂缓,目前,已交货 2,672.29万元,尚有 1,107.71万元未完成交货。后期上市公司将尽快催促交货,避免发生损失。

(二)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商业合理性及可回收性
为进一步保证公司利益,2023年公司与中能鑫储签署了包含回购条款及其实际控制人、原股东退还投资款条款的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前述事项已于 2024年 3月 20日到期,上述款项已逾期。2024年 5月 7日,盛欣新科技向中能鑫储以及其他相关方出具《关于解除合作协议、终止投资的通知》,要求中能鑫储及其相关方在 12个月内退还 5,000万元投资款,且终止对中能鑫储的全部投资。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方退还投资款的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诉讼等方式追究相关方违约责任,保障投资款按期收回。

(三)内部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保留意见,公司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1.公司财务部将进一步完善资金支付相关制度,规范公司财务管理,遵照制度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流程,明确审批人员职责,提升资金管理规范性。进一步明确资金管理的分工与授权、实施与执行、监督与检查,对支付资金额度、用途、去向及审批权限、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和限制,细化操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堵塞监管漏洞。

2.投资部将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筛选能力,对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切实认真的认证研究。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对投资部门专业能力学习与培训,对确认为可以投资的项目,将严格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逐层报送公司相关决策机构进行审批。

3.对于大额支出项目,要求主要责任人或子公司负责人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后续合同审批、采购验收、资金付款等内控流程,特别对相关业务部门预付款项、对外投资进行动态跟踪,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或治理层汇报,以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确保货款的及时收回,及控制应收账款资金占用风险。

4.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职能及监督作用,将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监察审计职能,切实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的要求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并按要求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情况,严格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工作。

5.鉴于公司贸易业务显露出的风险,公司将待在手的大宗贸易业务、“背靠背结算方式”的业务完结后,不再开展其他大宗贸易业务、“背靠背结算方式”的业务等相关业务,从源头上切断该等业务带来的风险。

综上,针对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公司已采取相应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解决,并争取尽快并不晚于 2024年 12月 31日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同时进行内部整改以防止类似事项再次发生。

【年审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检查主要客户合同相关条款及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确认方法,并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3、抽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业务资料,评价收入的真实性;
4、选取样本实施函证程序,对回款情况进行检查,评价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评估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6、访谈公司主要客户、了解相关客户与公司合作背景、客户的真实性、是否与公司、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等。

7、了解和评价公司采购与付款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8、获取并检查上述供应商的采购合同、银行支付回单;
9、实施函证程序,对期后结转情况进行检查,评价预付款项确认的准确性; 10、访谈上述供应商、了解供应商与公司合作背景、供应商的真实性、是否与公司、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等;
11、访谈公司管理层,结合贸易业务模式,了解与预付款项相关的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12、了解和评价公司资金活动和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13、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了解投资款去向;
14、检查投资协议及投资项目进展相关资料,了解投资的商业合理性; 15、实施函证程序,对工商信息进行检查,评价投资的真实性;
16、对被投资公司董事长进行访谈,以及必要的延伸核查,了解投资款去向。

17、向公司了解为了消除保留意见影响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18、获取公司为了消除保留意见影响已采取或拟采取具体措施对应的相关资料。

经核查,会计师已了解到公司制定了消除保留意见影响的措施,由于尚未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根据我们所了解的情况,未发现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具体措施与我们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

二、核查意见
1、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与上海源沅和海南华熙发生的贸易业务商业合理性,基于我们所获得的信息及已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采取替代程序。其他贸易业务不构成融资性贸易、具备商业实质。

2、截至审计报告日,基于我们所获得的信息及已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对上海源沅和海南华熙的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和可回收性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采取替代程序。未发现其他预付款项最终流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主要股东、董监高或其他关联方及存在违规对外财务资助或资金被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3、截至审计报告日,基于我们所获得的信息及已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对公司投资中能鑫储的商业合理性和可回收性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采取替代程序。除对中能鑫储投资外,公司相关投资的具体落实情况、进展均符合投资预期。

三、详细说明针对上市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所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进一步说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具体原因,是否已采取替代程序。

对上市公司 2023年财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所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见上述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由于基于我们所获得的信息及已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对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采取替代程序。


2.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显示,2023年你公司以开展锂矿委托加工贸易业务的名义向关联方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瑞福”)及山东瑞福的关联企业发生关联往来累计约 10,122万元,向其他关系密切的关联方北京智慧鼎盛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鼎盛”)向公司累计拆借 1,000万元,前述交易均实质上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占用的原因、方式、形成时间、日最高占用额、责任人员等;
(2)详细说明前述关联方归还上述款项的具体时间、方式及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说明你公司与前述关联方之间发生大额资金往来的真实目的、性质及相关款项的最终流向,在此基础上核实前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是否实质构成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的资金占用;
(4)结合前述非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方式、你公司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及保持独立性的相关内部控制及措施,详细说明实际资金流出过程中,你公司相关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时任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勤勉尽责,是否存在配合、实施相关占用行为,或知悉相关占用行为而未及时报告并督促你公司披露的情形; (5)结合上述问题回复,自查说明截至回函日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请华兴所:
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详细说明是否就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方资金占用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不影响发表审计意见的详细依据,审计意见是否客观、谨慎,并结合对问题1的回复,说明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情形。

公司回复:
(1)详细说明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占用的原因、方式、形成时间、日最高占用额、责任人员等;
(一)公司与山东瑞福资金往来具体情况
1.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3年 1月 11日和一马先签订《粗制碳酸锂购销合同》,分别于 1月12日和 1月 15日以碳酸锂干基折百价 37.5万元/吨向一马先采购约 160吨粗制碳酸锂,总价 6,588.93万元,并于 2023年 1月 18日向其付款 5,219.43万元、2023
收款单位收款日期款项2023年利息 (截至 23 年 12月 31 日)2024年利 息(截至 实际回款 日)付款用途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 公司2023/1/164,000,000.0021,600.00 委托加工费 用
安徽一马先环保集 团有限公司2023/1/18950,000.004,940.00 购买材料
 2023/1/183,138,489.6048,018.89  
 2023/1/1816,777,456.08271,794.79  
 2023/1/1813,730,715.08451,740.53  
 2023/1/1817,511,266.21285,433.64  
 2023/1/1886,373.033,005.781,010.56 
山东瑞福锂业有限 公司2023/1/315,000,000.00167,500.0058,500.00委托加工费 用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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