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化学(300758):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概述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及融资需求,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敞口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贴现、保函、开立信用证等信用业务。 以公司自有房产、土地及在建工程(详见抵押担保概述)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期限五年。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臧婕女士对上述授信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52亿元,期限一年。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且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需求决定。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人徐惠祥先生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事项的相
三、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以自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标的,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惠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臧婕女士无偿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事项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为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丰投资”),徐惠祥、徐恕、臧婕分别持有惠丰投资72.50%、19.25%、8.25%的股份,三人间接持有公司21.62%股份,臧婕直接持有公司7.35%股份,徐惠祥直接持有公司15.54%股份,徐惠祥与臧婕为夫妻关系,徐恕与徐惠祥为父子关系,三人合计持有公司44.51%股份,徐惠祥、臧婕于2024年5月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 徐恕先生、徐惠祥先生、臧婕女士均为中国国籍,其中,徐惠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恕先生、臧婕女士未在公司担任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本次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且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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