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食品(605300):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4年05月28日 16:26:35 中财网
原标题:佳禾食品: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 5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2024年 6月 3日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1、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2、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3、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5、 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关于延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6、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7、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8、 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9、 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10、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11、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2、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6月 3日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分别于 2023年 5月 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23年 6月 6日召开了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024年 1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为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鉴于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个月,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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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议案,请审议。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6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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