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机械(300823):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4年05月28日 17:16:00 中财网
原标题:建科机械: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823 证券简称:建科机械 公告编号:2024-035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05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05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05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股份93,559,091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8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5,012,745.51元(含税),不送红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5.6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以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最终实际分派金额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派金额为准)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559,0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88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292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17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88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93,559,091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0,982,727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4年6月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数本次变动后 
 数量 (股)比例 (%)公积金转增 (股)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股/非流通股39,215,00441.9115,686,00154,901,00541.91
二、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54,344,08758.0921,737,63576,081,72258.09
三、总股本93,559,091100.0037,423,636130,982,727100.00
注: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30,982,727股摊薄计算,202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4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 诺:所持公司股份,自其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陆路港物流装备产业园区陆港五纬路7号
咨询联系人:邓会燕
咨询电话:022-60655151
传真电话:022-26997888
十、备查文件
1、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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