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赫股份(301199):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199 证券简称:迈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迈赫股 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3年12月31日公 司总股本 133,3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0.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9,333,800.0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调整。 2、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 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 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分红年度:2023年度。 2、发放范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3,340,0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按每10股派0.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元;持 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4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2024年6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2024年6月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在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首发前持股 5%以上股东 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后,上述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泰街 1398号 董事会办公 室 2、咨询联系人:卢中庆 王海兰 3、咨询电话:0536-6431139 4、咨询传真:0536-6431139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