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002607):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证券代码:002607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年5月 目录 一、释义.....................................................................................................................3 二、声明.....................................................................................................................5 三、基本假设.............................................................................................................6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7 (一)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7(二)终止实施上述激励计划的相关说明............................................................8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9 (一)备查文件...........................................................................................................9 (二)咨询方式...........................................................................................................9 一、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中公教育提供,本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激励计划对中公教育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中公教育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三)上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2月20日,公司披露了《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终止实施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符合《管理办法》《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终止实施上述激励计划的相关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公告后,公司积极推进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工作,但受市场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发生较大波动,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激励对象意愿,经公司审慎决策综合考虑后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将结合资本市场情况,适时推出符合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新激励方案,以实现提高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回报全体股东等目的。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终止实施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终止实施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3、《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4、《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飞 联系电话:021-52588686 传真:021-52583528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639号 邮编:200052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经办人:张飞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8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