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高科(002144):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28日 18:30:51 中财网
原标题:宏达高科: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4 股票简称:宏达高科 公告编号:2024-020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5月 28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日下午三点半,公司董事会在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大桥路 27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沈国甫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位,实到董事 9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的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选举沈国甫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即自 2024年 5月 28日至 2027年 5月 27日。

2、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选举毛志林先生和沈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即自 2024年 5月 28日至 2027年 5月 27日。

3、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分别选举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即自 2024年 5月28日至 2027年 5月 27日。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2)战略委员会
委员:沈国甫、于斌、毛志林、沈珺、王凤娟,其中沈国甫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于斌、陈相瑜、王凤娟,其中于斌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4)审计委员会
委员:张敏华、陈相瑜、毛志林,其中张敏华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4、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本议案董事许建舟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董事会同意聘任许建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即自 2024年 5月 28日至 2027年 5月 27日。

5、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本议案董事顾伟锋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董事会同意聘任顾伟锋先生、孙云浩先生、金小红先生为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以上人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即自 2024年 5月 28日至2027年 5月 27日。

6、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议案董事王凤娟女士回避表决。

本次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凤娟女士为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即自2024年 5月 28日至 2027年 5月 27日。

7、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同意聘任马强强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即自2024年 5月 28日至 2027年 5月 27日。

8、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同意聘任沈婷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即自 2024年 5月 28日至 2027年 5月 27日。

9、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事会一致,即自 2024年 5月 28日至 2027年 5月 27日。

以上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和内审机构负责人的事项进行事前审议,并做出了同意的意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沈国甫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 9月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1975年参加工作,曾在海宁市许村中学任教,1985年起任海宁许村经编厂厂长,1997年改制设立浙江宏达经编有限公司后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先后当选为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副会长、浙江省经编行业协会会长、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浙江省民办学校协会副会长、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联合会执行会长、嘉兴市总商会副会长、海宁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海宁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嘉兴市党代会代表,嘉兴市人大代表,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2012年 7月当选为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并于 2015年续任。2014年 5月当选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 1月起兼任浙江宏达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 5月当选为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 8月起兼任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沈国甫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42,600,090股,系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沈珺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国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沈珺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 8月生,英国雷丁大学经济专业毕业。自 2016年 12月起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2010年 7月至今,担任海宁市宏源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 1月至今,担任海宁市玫瑰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 1月至今,担任海宁市宏达置业有限公司总经沈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长、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国甫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毛志林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 3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超声医学工程学会仪器开发工程委员会委员。1990年至 2000年在四川绵阳电子仪器厂任设计所所长、总工程师;2002年 5月至 2007年 7月任深圳市威尔德电子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产品研发总体负责人;2007年 7月至 2010年 7月任深圳市威尔德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产品研发总体负责人,主持 FDC8000、FDC6000彩超研发。2010年 7月至 2015年 12月任深圳市威尔德医疗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产品研发总体负责人,2016年 1月起任深圳市威尔德医疗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至今。2010年 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于 2016年 12月起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毛志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8,529,001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毛志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许建舟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 9月生,大专学历。1988年 9月至 1990年 12月任海新纺织有限公司设备部职员,1991年 1月起历任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员、销售部经理,2010年 9月起历任公司销售部经理、总许建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43,386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建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顾伟锋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 11月生,本科学历。1985年至 2010年 8月历任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机修班长、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0年 9月起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

顾伟锋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750,000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顾伟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凤娟女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 6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6年 2月至 2020年 1月就职于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会计、财务总监。2010年 3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助理。2020年 1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王凤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凤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于斌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 12月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现任浙江理工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教授。2007年于天津工业大学材料学专业取得工学博士学位。2007年 11月起入职浙江理工大学,历任材料与纺织学院讲师、副教授,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教授、副院长,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2022年 10月荣获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颁发的“纺织之光”教师奖。

于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陈相瑜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 11月生,民建会员,本科学历,执业律师。2003年 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专业。2004年至 2017年期间担任浙江钱江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7年 9月至 2021年 9月期间担任北京天达共和(杭州)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2021年至今担任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2022年 10月,取得浙江省金融业发展促进会颁发的“浙江青年金融才俊”称号。

陈相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相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张敏华女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 9月生,民建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04年 9月获得湖南大学财会专业会计学学士学位。1999年 11月至今担任浙江正大联合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2008年 12月至今担任浙江正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

张敏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敏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孙云浩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职称。

1974年 11月出生。1994年 7月毕业于嘉兴市中等专业学校电子电工专业;2003年 6月毕业于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2001年 5月起,先后担任公司设备保障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自 2020年 1月起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7年 8月至 2018年 5月期间曾被选举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孙云浩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5,193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云浩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金小红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

1972年 12月出生。94年 7月毕业于浙江大学环境化工专业。1996年至 2000年在杭州旭化成纺织有限公司任技术系长,2003年至 2011年在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任染整技术部经理,2012年至 2021年 3月在劲派经编科技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2021年 3月至 2023年 8月在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23年 8月起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金小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小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马强强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 2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职称。2014年 5月至 2016年 3月任公司证券投资部科员,2016年 4月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5年 11月 23日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十期中小板董秘培训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年 2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0年 4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 12月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马强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强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沈婷婷女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 4月生,汉族,本科学历。2019年 12月至今担任公司法务主管,2020年 9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培训班,并沈婷婷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婷婷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边昊丽女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 3月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21年取得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资格。2015年 3月至 2022年 1月在海宁市诚美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任职经理。2022年 2月至 2024年 4月在公司财务部任职主管,2024年 4月至今担任公司内审机构负责人。

边昊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边昊丽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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