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股份(688720):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5月28日 18:40:56 中财网
原标题:艾森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森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艾森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 9月 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2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66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2,033,334股,并于 2023年 12月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式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88,133,33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1,502,5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1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630,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8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7,857名,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068,63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21%。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1月 29日和 2023年 12月 1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和《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1,068,631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4年 6月 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其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068,631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21%,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6月 6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清单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数 量(股)持有限售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 例本次上市流 通数量 (股)剩余限售股数 量(股)
1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 限售股股东1,068,6311.21%1,068,6310
合计1,068,6311.21%1,068,6310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2、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7,857名,详见公司 2023年 11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限售期
1首发限售股1,068,6316个月
合计-1,068,631-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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