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股份(600429):三元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 现提名郑登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 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 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北京三元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 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 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 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 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 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 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 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 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 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 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 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 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公司在内,目前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 公司数量为四家。被提名人已向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代码600531,简称“豫光金铅”)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豫光 金铅已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并将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独立董事变更;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被提名人将不再担任豫光金铅独立董事。被提 名人在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会计 专业副教授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 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 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 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 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郑登津,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北京三元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 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 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 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 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 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 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 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 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 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 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 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 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目前本人兼任独 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为四家。本人已向河南豫光金铅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531,简称“豫光金铅”)董事会提出辞 职申请,豫光金铅已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独立董 事变更的议案,并将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股东大会进行独立 董事变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人将不再担任豫光金铅独立 董事。本人在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会计专业 副教授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 上全职工作经验。 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 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 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郑登津 2024年5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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