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互动(30076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766 证券简称:每日互动 公告编号:2024-036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 日以公告形式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4-032),于2024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上午9:15-9:25, 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荆大路100号每日金座南楼。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毅先生。 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2人,代表股 份81,504,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8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 66,763,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2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4,740,93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758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8人,代表股 份14,743,0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 2,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4,740,93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758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 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73,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16%; 反对3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4%;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11,7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77%;反对 3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8、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8.01 审议通过了《董事长兼总经理方毅先生2023年度领取的薪 酬》 股东方毅先生与杭州我了个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为一致行动人,沈欣女士过去12个月内曾为方毅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前述股东均为该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2,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36%;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64%;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6,8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21%;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8.02 审议通过了《董事兼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叶新江先生 2023年度领取的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8.03 审议通过了《董事兼副总经理葛欢阳先生2023年度领取的 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8.04 审议通过了《董事兼副总经理吕繁荣先生2023年度领取的 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8.05 审议通过了《董事尹祖勇先生2023年度领取的薪酬》 股东尹祖勇为该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85,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8.06 审议通过了《董事陈天先生2023年度领取的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8.07 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郭斌先生2023年度领取的独立董事 津贴》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8.08 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金城先生2023年度领取的独立董事 津贴》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8.09 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马冬明先生2023年度领取的独立董 事津贴》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8.10 审议通过了《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朱剑敏女士2023年度领 取的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8.11 审议通过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前董事王冠鹏先生 2023年度领取的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8.12 审议通过了《前董事陈一凡先生2023年度领取的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8.13 审议通过了《前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桑赫女士2023年度 领取的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9、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01 审议通过了《监事会主席董霖先生2023年度领取的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9.02 审议通过了《监事陈津来先生2023年度领取的薪酬》 股东陈津来为该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3,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8%;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9.03 审议通过了《监事田鹰先生2023年度领取的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供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497,5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5%; 反对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5%;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3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2%;反对 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 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晓红律师、俞卓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经办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