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创技术(430425):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4年05月28日 20:40:55 中财网
原标题:乐创技术: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430425 证券简称:乐创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2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年 5月 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69,207,559.1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9,970,130.25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122,320,415.97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118,434,273.93元,其他资本公积为3,886,142.04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 14,476,846股,派发现金红利14,476,846.80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6,192,1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6,192,11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0,668,963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8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3.6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 6月 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6月 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 6月 5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4年 6月 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6月 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4年 6月 6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 (%)送股(或转 增)数量(股)比例 (%)
限售流通股6,870,00018.982,748,0009,618,00018.98
无限售流通股29,322,11781.0211,728,84641,050,96381.02
总股本36,192,117100.0014,476,84650,668,963100.00

七、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一)调整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50,668,963股摊薄计算,202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56元。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权益变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


八、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新川路 686号创智岛 B区 3栋 3楼 联系人:李世杰 电话:028-85140203 传真:028-85187774

九、备查文件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5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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