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300375):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5月28日 21:20:31 中财网
原标题:鹏翎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于 2024 年 5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下午 13:00 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 1703 号公司主楼 6 楼 605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臣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魏泉胜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能促进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公司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综上所述,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5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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