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纸业(600966):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4-020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光纸业”)、宁波亚洲纸管纸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管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652,871,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4%。本次质押后,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数量为409,756,95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62.76%,占公司总股本的30.65%,剩余未质押股份数量为243,114,979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接到博汇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1、博汇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5%,对应融资余额2,24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81,456,95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7.0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57%,对应融资余额48,175.50万元。 博汇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博汇集团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其经营利 2、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博汇集团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博汇集团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股权质押事项不存在影响博汇集团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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