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000830):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7:26:21 中财网
原标题:鲁西化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4-043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2024年5月23
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配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2023年12月31日的
公司总股本1,916,476,1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249,141,900.93 元,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
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资产重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
照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
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
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16,476,1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
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1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
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
缴税款0.2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1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5日,除权除
息日为:2024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
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
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0*****588鲁西集团有限公司
208*****631中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29日
至登记日:2024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
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
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增发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
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
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
业园
咨询电话:0635-3481198
咨询联系人:柳青
传真电话:0635-3481044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
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