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博医疗:688050爱博医疗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7:36:16 中财网
原标题:爱博医疗:688050爱博医疗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5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29.37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27.23元/股(含)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年6月5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2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回购价格不超过 229.3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 2024年3月 2日披露的《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二、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16日、2024年 5月 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9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4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暨高送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 6月 4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 6月 5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29.3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27.23元/股,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9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8股。截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105,250,99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142,80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 105,108,192股。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05,108,192×0.49)÷105,250,992=0.4893元/股。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即 105,108,192×0.8÷105,250,992=0.7989。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29.37-0.4893)÷(1+0.7989)≈127.23元/股。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30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