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辰集团(300972):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8:15:53 中财网
原标题:万辰集团: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72 证券简称:万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1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辰集团”)于 2024年 5月 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 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60万股由公司作废。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年 3月 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 3月 8日至 2023年 3月 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并于 2023年 3月 1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 3月 23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 3月 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以上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3年 8月 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3年 8月 16日召开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2024年 5月 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由于 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60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 7.60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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